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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湖南省中方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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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湖南省中方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2015-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14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湖南省中方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燃料结构为当地及周边的林业加工废弃物,若当地及周边的木材加工产业的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燃料供应。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蒸汽销售及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供热收益及上网电价。

      3、本项目尚未开展环评、立项等工作,取得相关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

      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1、2015年7月29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中方政府”或“甲方”)签署了《湖南省中方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中方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15-120)

      2、2015年9月10日,公司与中方政府签署《湖南省中方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在中方县境内投资兴建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

      3、根据协议,公司将设立由其控制的项目公司自主从事本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4、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为2.6亿元人民币(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中方县于1998年2月正式建县,是湖南省最年轻的县。中方资源丰富、产业兴旺。全县国土总面积1461.629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18.31平方公里。中方是全国油茶产业示范基地县、中国刺葡萄之乡、全省重点林区县、全省第一批“放心菜”基地、全省优质超级稻生产基地县。葡萄、油茶、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具有一定规模和质效,湘珍珠刺葡萄已被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拥有湖南中方工业集中区和中方县湘商文化科技产业园,形成了材料工业、食品加工、印刷包装、机械制造、电力能源五大工业主导产业。

      (摘自中方县官方网站http://www.zhongfang.gov.cn)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公司将设立由其控制的项目公司自主从事本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公司将及时披露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手续进展。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方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用地:本项目拟用地面积约200亩,选址位于中方县工业园。

      3、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为一台110t/h锅炉+40t/h备用锅炉,配备一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热力配套管网建设等(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4、概算投资总额:2.6亿元人民币(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5、建设计划:在本协议签订后180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前期全部审批手续,在具备开工条件后的30日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为15个月。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取得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协助乙方取得本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协助本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认定,享受国家优惠电价等政策。

      2、为保证乙方有足够的原料供应,甲方在其行政管辖区范围内不再另行规划、引进、许可相关的同类项目或以生物质为原料的竞争性的项目,并向市里汇报争取在本项目的邻近地区不再另行规划、引进、许可相关的同类项目或以生物质为原料的竞争性项目。

      3、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协调相关供热工作,在乙方项目正常投产运营后,甲方即启动并最迟在60日内,对县工业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关停,并不再新批工业锅炉,所有在建、扩建以及新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将统一使用乙方的蒸汽,协助乙方与用户签订供汽协议。

      4、在甲方的支持下,乙方积极寻求更高效、更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生物质综合利用方式,并可自行优化、完善项目工艺和设备。

      5.如果在运营期间,乙方需要检修停热(汽),将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和用户,并开启备用锅炉保障企业供热。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汽)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受影响的区域并组织抢修,发生重大事故时,乙方必须立即如实向甲方有关部门报告,由此给用户带来的损失,由乙方与用户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上网发电

      1.甲方协助乙方将项目发电优先接入国家电网销售。

      2.乙方在取得国家经营供电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所辖区域范围内的用电企业实现直供电。

      (四)余热(汽)供应价格

      乙方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制定价格,也可以根据各个用户实际使用情况对价格进行浮动。乙方和用户签订供汽协议时,应预先设定调价机制。

      (五)本协议对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除、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作了详细规定。

      (六)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且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

      2015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

      本项目有关事项以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公司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及时披露。

      七、备查文件:

      附件:《湖南省中方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