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5-06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2015年9月14日、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确认,截至目前,除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号:2015-06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江场三路258号市北商务中心3楼宴会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周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长丁明年先生、董事张羽祥先生,独立董事徐军先生、孙勇先生、吕巍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胡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2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4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6议案名称:赎回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7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8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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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议案名称:发行债券的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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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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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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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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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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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议案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上述议案2《关于修订<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 上述议案4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的表决如上表所示。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枫 朱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