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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5-03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宁波南苑环球酒店(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1288号)。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

      (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80,834,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99,794,081股的66.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80,825,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作为发起人,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51%;会议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相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作为唯一发起人出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会议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资产支持证券余额不超过上一年末公司贷款及垫款总额20%的限额内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上述议案是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朱和鸽、何卓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2       股票简称:宁波银行   编号:2015-03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9月15日进行了表决。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本次优先股发行事项的授权,确定本次优先股发行数量为0.48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50亿元。本次优先股发行的具体方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同意根据本次董事会确定的优先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2    股票简称:宁波银行         编号:2015-03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定优先股发行数量及募集

      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1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确定本次发行优先股数量为0.48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50亿元,并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预案》进行相应修订。除前述外,原发行方案其他内容无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