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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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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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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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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9版)

      详细内容见今日刊登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合并盈利预测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十二、关于公司出具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今日刊登的《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提示性公告》。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本次重组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机关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原则下,制定和组织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配套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对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作出适当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换股价格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层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配套发行的相关方磋商、拟订、修改、签署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及机构提交各项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合并协议、重组报告书及相关申报、公告文件等)。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原则下,决定与本次吸收合并及配套发行安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选择权、落实详细计划及其他事宜)及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有关退市及上市手续)。

      (4)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配套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提出的反馈意见、要求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配套发行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 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一切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配套发行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5)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配套发行涉及的所有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必要手续。

      (6)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注销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配套发行涉及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责任、业务的交接、承继及承接手续及员工安置,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资产、资质过户、转移、变更等。

      (7)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配套发行所必需的其他有关事宜。

      (8)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吸收合并及配套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自动延长至合并完成日。

      十五、关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今日刊登的《关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公告》。

      十六、关于审议《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今日刊登的《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

      十七、关于终止公司B股股票在新加坡第二上市交易并退市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今日刊登的《关于拟终止公司B股股票新加坡第二上市交易并退市的提示性公告》。

      十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公司B股股票新加坡第二上市交易并退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办理终止公司B股股票新加坡第二上市交易并退市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退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退市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会秘书刘宁、证券事务代表陈江(同时或单独)就本次退市与新加坡THE CENTRAL DEPOSITORY (PTE) LIMITED (下称"CDP")签署相关协议,并应CDP的不时要求拟订、修改、签署、提交、发布各项与本次退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签署与本次退市和/或公司B股有关的任何申请表、协议或文件;

      ②向CDP发布CDP不时要求的、与本次退市和/或公司B股有关的指令、通知或沟通;

      ③通知CDP公司的任何变化,特别是通知CDP公司通信或注册地址的任何变化;

      ④就本次退市事宜,指示CDP执行其发布的与本次退市和/或公司B股有关的任何书面指令;

      ⑤代表公司签署和交付与本次退市和/或公司B股有关的任何契约、文件、表格、指示、协议及其修改和变更,行使、采取和办理所有必要或适当的酌定权、行动和事宜(包括授权按照公司章程加盖公司章、聘请专业顾问及支付费用);

      ⑥就本次退市所涉CDP的其他相关事宜。

      (2)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层根据相关监管机关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组织实施本次退市的具体方案,并对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作出适当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延长划转期、调整现金支付对价等。

      (3)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层与本次退市的相关方磋商、拟订、修改、签署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及机构提交各项与本次退市有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申报文件、公告文件)。

      (4)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退市涉及的所有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必要手续。

      (5)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层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公司本次退市所必需的其他有关事宜。

      (6)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九、关于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同意聘请海通证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2)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的专项审计机构;

      (3)同意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二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今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1- 19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承铭、付刚峰、杨天平、胡勇、吴振勤、陈钢回避了表决,该19项议案均经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议案2、议案19为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20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议案1-12、议案14-19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5-078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CMPD】2015-020),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无先例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CMPD】2015-029),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关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地产板块的整合事项,该重大事项属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无先例事项”的情形。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规定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另行通知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5-079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蛇口”)拟以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地产”或“本公司”)。

      招商局蛇口拟向招商地产除招商局蛇口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以取得该等股东持有的招商地产全部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招商局蛇口作为接收方将承继及承接招商地产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招商地产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招商局蛇口的股票(包括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

      有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情况详见本公司2015年9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5-080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15年9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A、B股最后交易日均为2015年9月28日)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A、B股最后交易日均为2015年9月28日)。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列席股东大会。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蛇口南海意库3号楼404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

      ■

      说明:

      1、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回避表决。前述关联股东包括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达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全天域投资有限公司、FOXTROT INTERNATIONAL LIMITED、ORIENTURE INVESTMENT LIMITED及本次配套募集发行对象。其中议案10还须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及分类统计事项,即均须分别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A股非关联股东和B股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3、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中关于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条件,本次股东大会中就议案6(关于审议《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为行使本次吸收合并现金选择权的前提之一,请股东关注并详细阅读相关条款。

      4、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已披露于2015年9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证券日报》以及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10月8日,上午9:00—下午5:30(非工作时间除外),10月9日上午9:00—上午12: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兴华路6号南海意库3号楼4层董事会秘书处。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819600,传真:26818666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兴华路6号南海意库3号楼(邮编:518067)

      联系人:陈 江、罗 媛。

      七、其它事项

      会议时间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附件二: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及B 股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0024 证券简称:招商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① 输入买入指令;

      ② 输入证券代码360024;

      ③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

      ■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情况如下:

      

      ■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① 投票不能撤单;

      ②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 xuningyan@p5w.net。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15:00。

      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5-082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蛇口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地产”或“公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并与招商局蛇口控股签署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现将部分重点事项提示如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在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之前,公司A、B 股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正常交易。投资者可以按照一般 A、B 股的交易方式正常买卖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B股股票,并分别采用人民币、港币进行清算、交收。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后,持有本公司A、B股的投资者将获得招商局蛇口控股A股。对于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获得的招商局蛇口控股A股,其登记方式如下:

      1、对于原招商地产A股投资者,招商局蛇口控股A股将会转入其原A股证券账户进行后续交易。

      2、对于在规定的时间内建立了一码通 A、B 股子账户关联关系的境内个人 B 股投资者,招商局蛇口控股A股将转入其A 股证券账户进行后续交易。

      3、对于一码通账户下没有A股证券账户或虽有A股证券账户但一码通 A、B 股子账户关联关系未建立的投资者,将通过配发的特殊 A 股证券账户持有并交易招商局蛇口控股 A 股,其交易操作方式参照原 B 股交易操作方式,但仍存在交易权利受到限制、交易股票代码变更、开立相关账户等不便。

      此外,由于目前境内各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不完全相同,特殊 A 股证券账户开设过程中可能涉及部分证券公司需对现有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该交易系统升级改造所需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投资者欲规避相关风险,可联系其B股托管券商建立一码通A、B股子账户关联关系,或可选择在公司 B 股交易时段出售所持有的 B 股,亦可行使现金选择权。

      公司未来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公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5-083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前提下,终止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概述及其实施情况

      1、201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2014年5月20日就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4年7月28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委原则同意招商地产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随后,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2014年8月28日就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4、2014年9月16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4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中有6人由于工作变动、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其不再满足激励对象的条件,故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期权的总数量由2,450.34万份调整为2,322.83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149人调整为143人;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授予日为2014年9月18日,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2,322.83万股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于2014年9月17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于2014年9月17日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4年12月13日,公司公告完成向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1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2,322.83万股的登记工作。

      7、根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行权时间安排,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均未至行权期。

      二、关于终止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原因说明和后续处理

      1、终止实施的原因

      公司已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蛇口”)签订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拟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为保证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顺利进行,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需要并结合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及实施情况,公司拟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证监会核准的前提下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权但未至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2、后续处理

      公司拟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证监会核准的前提下终止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全部已经授权但未至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43名激励对象已向公司出具了书面无异议函。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计划终止实施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证监会核准后终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终止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未至行权期的2,322.83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予以注销并公告。

      三、审批程序

      1、2015年9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议案》。

      2、2015年9月1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议案》。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无法形成监事会决议,监事会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终止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就终止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相关激励对象已向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

      (2)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终止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有利于推进本次整合工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实施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已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终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5-084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公司B股股票新加坡第二

      上市交易并退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托管期截止日: 2015年12月3日。

      2、剩余股份现金对价:港币26.54元/股。

      3、转托管期后仍托管于新交所的股份,将视为接受现金对价。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鉴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后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为顺利推进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工作,公司拟先行终止B股股票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新交所”)第二上市交易,并从新交所退市。

      新加坡退市具体方案如下:

      1、自本公告日起,终止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交易的B股股票(招商局B,200024)向新交所的单向转托管;

      2、自本公告日起,终止本公司在新加坡第二上市的B股股票在新交所的交易;

      3、在指定期间(以下称“转托管期”)内,开放新交所托管股份向深交所转托管,新交所托管股份持有人(以下称“新加坡股东”)可向新交所申请将其股份转托管至深交所,公司将承担转托管发生的单次费用。投资者转托管至深交所后的股票可于深交所B股股票复牌后在深交所自由交易,并享有和深交所B股股票同等权利。

      【特别提示:转托管费用为港币120元/次,公司将承担单次转托管的费用。对于拟转托管至深交所的新加坡股东,应在转托管期内一次性完成转托管。如选择分多次完成转托管,则多于一次的转托管费用将由新加坡股东自行承担。转托管的办理程序见本公告之附件《招商局B由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转回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操作指引》】

      4、上述“转托管期”为自本公告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止。转托管期届满后新加坡股东将不能将其股票转托管至深交所。

      【特别提示:转托管期满后留在新交所的股份将不能转托管至深交所,对于拟转托管至深交所的新加坡股东,应充分了解可能的开户、转托管等程序所需时间,提前办理转托管手续】

      5、转托管期届满后仍托管于新交所的公司股份,公司将向其提供现金对价方案,由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或相关第三方(以下称“收购方”)以港币26.54元/股的现金对价收购相关股份。转托管期届满后仍托管于新交所的公司股份,将视为接受收购方提供的现金对价,同意以上述现金对价金额将其股份转让予收购方。

      【说明:该对价金额较新交所最后交易价格溢价50%,较深圳B股停牌前收盘价及停牌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分别溢价18.51%及29.38%。(前述均为除权价格)】

      6、转托管期届满并支付现金对价后,公司将申请招商局B从新交所退市。

      7、公司将通过公告、信函等方式通知新加坡股东有关退市方案及进程,请新加坡股东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以上退市方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咨询方式:

      公司董秘处(中国大陆): (86)755-26810650 罗小姐

      公司法律顾问(新加坡): (65) 65353600 林德才律师

      特此公告

      附:《招商局B由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转回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操作指引》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招商局B由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转回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操作指引》

      招商局B由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转回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操作指引

      释 义

      本操作指引,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的含义如下:

      ■

      1995年招商地产B股以介绍方式在新交所实现第二上市,同时在深交所和新交所挂牌交易(均为港币记价)。

      为确保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顺利实施,根据方案设计,招商局B股可由新交所转回深交所,并参与后续转换为招商局蛇口控股A股。

      招商局B由新交所转回深交所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新加坡B股股东填写由新交所转回深交所的转托管申请表格。具体事宜请联系己方证券经纪商。

      特别提示:上述转托管申请表格中需提供转出方及转入方证券交易相关资料,因此新加坡B股股东需确定一家深圳B股转入方托管商。

      (1)如股东已有深圳B股证券账户及具备代理托管深圳B股资格的证券经纪商,请联系该经纪商咨询股份转入事宜。

      (2)如股东未有深圳B股证券账户或其证券经纪商不具备代理托管深圳B股资格,则需要另行申请开立深圳B股证券账户并指定深圳B股托管商。此类股东可自行选择具备深交所B股代理托管资格的经纪商开立B股账户,具体开户手续请联系相关经纪商。

      为方便股东开立深交所B股账户,公司亦联系了招证香港为有需要的股东相关服务,新加坡B股股东若有意向委托招证香港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可事先预约报名,公司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招证香港工作人员赴新加坡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届时请新加坡B股股东本人携带:1、居民身份证(如有)或个人护照2、至少3个月的常住地址的证明文件(如水电单、银行对账单等),办理开户相关事宜的具体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2、新加坡B股股份托管商向CDP提出转托管申请,申请由新交所转回深交所。该步骤无需投资者操作。

      3、CDP审核无误后,将确认的转托管申请传真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该步骤无需投资者操作。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转托管处理。该步骤无需投资者操作。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转托管确认书传真通知CDP及股份转入方托管商,转托管工作完成。该步骤无需投资者操作。

      6、每笔转托管CDP将收取120元港币。公司将承担转托管一次性费用,即120元港币。若新加坡B股股东分多次将招商局B股由新交所转移至深交所,新加坡B股股东需负担因多次办理转托管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7、招商局B由新交所转回至深交所事宜由本指引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并于2015年12月3日终止办理转回申请。截止日后(即转托管期满后),新加坡B股股东将不能将其持有的招商局B股转托管至深交所,未提交转回申请的账户将视为接受现金对价方案,届时将由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或相关第三方按26.54港元/股的价格收购该部分未转回深交所的B股股份。

      8、在完成上述步骤后,招商局B将申请从新交所退市。

      新加坡B股股东若对本公告中有任何不明事项请致电:

      公司董秘处(中国大陆): (86)755-26810650 罗小姐

      公司法律顾问(新加坡): (65) 65353600 林德才律师

      招证香港开户咨询预约电话:

      (852)31896374、(852)31896338

      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5-086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方便中小股东参与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就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的议案向除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所有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方式详见《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该报告书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