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5-067
债券代码:122058 债券简称:10 豫园债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参股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以人民币【9000】万元参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本轮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股权。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上海银监局批复。
2015年3月23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商城” 或“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同意豫园商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铁联合”)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财务公司”)进行共同增资,增资价格参照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5)第084号《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拟增资涉及的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其中:本公司、复星医药、复星集团、南京钢铁联合分别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人民币【32760】万元、人民币【89280】万元及人民币【12960】万元分别认缴复星财务公司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7500万元、27300万元、74400万元、108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以上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1)、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
本次增资前,复星医药、复星集团和南京钢铁联合分别持有复星财务公司9%、82%和9%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复星医药、复星集团、南京钢铁联合和本公司对复星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0%、66%、9%和5%。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复星集团为本公司的股东,且同时为复星医药的控股股东、为南京钢铁联合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公司与复星医药、复星集团、南京钢铁联合构成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已于2015年9月1日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沪银监复[2015]526号”文批准。
2015年【9】月【17】日,本公司与复星集团、南京钢铁联合、复星医药以及复星财务公司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报备文件:
1、上海银监局批文
2、《增资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