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的公告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的公告
2015-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5—9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收到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县政府十七届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如下:
会议从保刚性支出、保正常运转、保民生和扶持企业、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同意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做出如下调整:
1、常规底播用海海域使用金由每年每亩60元调整为每年每亩80元,执行时间自2016 年1月1日起。
2、深水开发用海海域使用金由每年每亩60元调整到每年每亩40元,其中4年试验期未满的,仍然按原政策标准执行,即每年每亩10 元;政策执行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暂定两年。
3、浮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继续执行减半征收政策,即每年每亩40 元。
二、财务影响
1、对2015年业绩影响:因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本次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不会对2015年业绩产生影响。
2、对2016年业绩影响:根据调整后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经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海域使用金比调整政策前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减少约2300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