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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版:信息披露
    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投摩根整合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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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台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72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丹青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15:00至2015年9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北坑工业园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说明:

      出席本次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数是95,528,000(九千五百五十二万八千)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许丹青先生的儿子许荣煌先生、许丹青先生的表弟许群义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陈习良先生以及江门市合力腾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因此,现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数为8,068,000(八百零六万八千)股,占公司有表决权63,962,000(六千三百九十六万两千)股的12.6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06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3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06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3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06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3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06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3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唐都远律师、黄媛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8,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8,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8,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8,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唐都远、黄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