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15-03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15年9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5名。会议符合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信托”)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1、合同项目:中信基业28号重庆兴荣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2、公司预投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年限:2年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9%
因中信信托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本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议案已事前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毕为、马雷、刘敬桢、刘铁雄、邹剑峰、严宁、赵振京、赵宏剑、王彦等9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为6名非关联董事, 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并就公司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落实本事项,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与中信信托进行谈判、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公司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14:30起,会期半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10月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10月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一五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15-035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购买信托产品的目的
今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公司客户减少用机数量,降低了租机价格,公司经营面临巨大挑战。据国内外相关机构预测,低油价有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会对公司经营造成持续影响。同时近期人民币快速贬值,公司外币借款将产生汇兑损失。公司目前在积极采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的措施,力争完成年初预定经营目标。为此,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发挥盈余资金效能,增加收益。
(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合同项目:中信基业28号重庆兴荣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2、公司预投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年限:2年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9%
因中信信托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本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中信信托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成立日期:1988年3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中信信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2014年度营业收入565,950.90万元;净利润281,230.27万元;净资产1,825,422.91万元。
3、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因中信信托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本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选择中信信托基于其行业资信较佳,规模较大,产品收益稳定性及安全性较高,风险较小。公司本次购买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审议相关事项
1、公司5名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 并就公司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毕为、马雷、刘敬桢、刘铁雄、邹剑峰、严宁、赵振京、赵宏剑、王彦等9名董事已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3、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选择风险相对较小的信托理财产品,充分控制风险,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由公司资本运营管理办公室负责收益与风险分析、评估、监督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0元。
七、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批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落实本事项,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与中信信托进行谈判、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15-03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14:30起,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10月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10月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0099”。
2.投票简称:“海直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1.00元代表议案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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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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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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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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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2015年10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
联 系 人:徐树田 伍荣强
电 话:(0755) 26723146 26726431
传 真:(0755) 26723146 26726431
邮 编:518052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 (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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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