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46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方案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自公告日起,在未来六个月内择机购买本公司股票不低于50万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截止2015年9月22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股份已累计达到50.96万股,完成了上述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增持时间 | 增持股份数(万股) | 增持总额 (万元) | 增持方式 | 增持后股份总数(万股) | 增持后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廖哲男 | 实际控制人 董事 | 至 2015-09-22 | 21.00 | 313.58 | 竞价交易 | 21.00 | 0.07% |
| 余昱暄 | 董事长 总经理 | 9.96 | 189.85 | 9.96 | 0.03% | ||
| 曾文章 | 副董事长 | 9.00 | 130.94 | 9.00 | 0.03% | ||
| 陈嘉兴 | 董事 | 6.00 | 95.00 | 6.00 | 0.02% | ||
| 柯永昌 | 董事 副总经理 | 5.00 | 84.51 | 5.00 | 0.02% | ||
| 合 计 | 50.96 | 813.88 | - | 50.96 | 0.17% | ||
二、 其他说明事项
1、 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次增持的人员的股份自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有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 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实际控制人廖哲男先生通过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汉钟)间接持有本公司97,1432,222股,占比32.97%;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直接持有本公司210,000股,占比0.07%。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