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 ||
|
声明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463,358.49万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05,067.10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该等评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足额兑付。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期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
七、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0.00%、81.93%、81.58%及82.40%,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随着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张,项目开发支出将相应增加,公司的债务规模及资产负债率可能进一步上升。如果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偿债压力,正常经营活动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八、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项目开发支出及土地购置支出逐年增长,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一定波动,分别为179,506.92万元、-714,112.50万元、-452,346.51万元及-148,846.36万元。
九、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3,930,677.29万元、5,584,228.14万元、6,655,364.50万元及6,965,321.8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07%、81.13%、83.41%及83.78%。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覆盖全国主要城市,受宏观经济与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未来如果房地产行业继续调控,使国内房地产供需关系进一步改变,则可能对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进而导致房地产类存货的出售或变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3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56、2.93、2.49和2.13,速动比率分别为0.66、0.54、0.40和0.29,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
十一、公司土地储备规模较大,以一、二线城市为主。截至2014年末,公司土地储备面积达494.36万平方米。由于宏观经济与行业市场变化,公司储备用地的价值可能发生波动,同时由于城市管理的需要,政府可能调整城市规划,使公司储备用地所处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进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十二、截至2014年末,公司受限制资产账面价值合计达13,534,39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达30.65%。受限制资产主要系为金融机构借款设定的担保资产,主要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持有的货币资金等。较大规模的受限制资产在公司的后续融资以及资产的正常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十三、截至2014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期末余额合计达4,850,119.7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697,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828,295.10万元,长期借款余额3,324,824.61万元。近年来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规模快速增长,未来若房地产行业形势和金融市场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十四、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建设周期长,项目前期土地购置、建安投入与销售回款存在一定的时间错配。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近年来发展较快,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出规模增大,项目销售回款不能完全满足在建项目的推进及土地储备资金需求的增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
十五、公司主营业务所属的房地产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度有较强的关联性,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镇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深远重大。现阶段国内经济形势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随着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基础工程建设投资增幅趋缓,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社会对房地产价格下行预期增加,使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空间、销售水平和利润率都面临逐渐下降的风险。如果未来国内经济增势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行为,则将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发行人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发行人于2015年5月25日获得股东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复(中国铁建财函[2015]197号),同意发行人申报发行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094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8亿元(含58亿元)的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10亿,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的基础上,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发行额度。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9月25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9月2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9月25日。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4日。
兑付登记日:2020年9月25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为2018年9月25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7112210182600043106
汇入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富贵园三区底商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227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
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9月23日。
发行首日:2015年9月25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8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第16层
法定代表人:吴仕岩
联系人:乔国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B座
电话:010-52689916
传真:010-52689998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杜美娜
项目组成员:杜美娜、张聪之、徐宗轩、彭子源、王明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层
电话:010-85130656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三)分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负责人:朱科敏
联系人:桓朝娜、阮洁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4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20333219
传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
负责人:王冰
联系人:刘嵘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
电话:010-66523300
传真:010-66523399
邮政编码:100033
(五)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A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玥
联系人:吕庆翔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A
电话:18612686336
传真:010-88337541
邮政编码:100048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龚天璇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电话:021-80103578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杜美娜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层
电话:010-85130656
传真:010-65608440
邮政编码:100010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保障金专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
收款账户:7112210182600043106
(九)本期债券拟申请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联系人:汤毅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十)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王迪彬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认购人承诺
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购买本期债券,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上述信用评级表明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优势
股东方实力雄厚。公司股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系具有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拥有对外经营权的国有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之一,是我国最大的两家铁路施工企业集团之一。作为中国铁建旗下房地产板块的运营主体,公司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资金渠道等方面得到中国铁建的有力支持。
产品定位合理,区域布局良好。公司产品涵盖从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到低容积低密度高端住房的多层次定位,跟踪市场动态,按需求进行产品开发,产品定位合理,且产品重点分布在需求较大的一、二线城市,区域布局良好。
签约销售金额稳步增长,盈利空间持续提升。近三年来公司销售金额稳步增长,分别实现160.85亿元、211.30亿元和211.74亿元的销售规模,营业毛利率亦稳步提升,公司盈利空间持续向好。
业务运营稳定,产品线成熟。公司在全国17个城市布局49个项目,销售规模保持稳步上升,逐渐形成了以“国际城”、“山语城”为代表的住宅品牌,品牌形象成熟。
备用流动性充足,融资渠道畅通。公司具有通常的融资渠道,截至2015年3月31日,尚有189.81亿元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备用流动性充足。
2、风险
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波动。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市场结构性供求矛盾凸显的背景下,近期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仍呈现波动,行业竞争日益加剧,行业环境的变化或将对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提出更高要求。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未来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截至201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1.58%,负债率较高。公司在北京等多个城市布局开展多个项目,在建项目的持续推进以及未来进行土地储备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将给其带来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二、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2,844,000.00万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898,148.11万元,未使用额度占总授信额度66.74%。
公司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成立至今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及一期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债券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58亿元,占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9.63%。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偿债指标
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偿债指标
单位:倍,%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Railway Real Estate Group Corporation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7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仕岩
注册时间:2007年4月20日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第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B座
邮政编码:100039
信息披露负责人:乔国伟
电话号码:010-52689916
传真号码:010-52689998
互联网址:http://www.crccre.com/
电子邮箱:lili@crccre.cn
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信息咨询;技术开发;项目策划。(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机构代码:66050723-7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2007年4月20日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号为京工商注册企许字(2007)0041346号,初始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分别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货币出资20,000万元,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000万元,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000万元,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货币出资10,000万元,各自出资比例为40%、20%、20%、20%。该次出资由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通鉴[2007]验字06第018173号《验资报告书》验证。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7]1218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1216号文件精神,公司2007年11月10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持有公司40%股份转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并于2007年12月7日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京工商注册企许字(2007)0066274号)。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股东变更前后状况
■
2007年11月28日,发行人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京工商注册企许字(2007)0053100号),变更名称为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名称变更前后状况
■
根据2008年7月19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关于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中铁建企函[2008]6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1216号)批准,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接收其全资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和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万元(20%),共计30,000万(60%)的股权,划转完成后,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008年7月28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0亿元人民币。增加后的注册资金已于2008年8月14日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天运[2008]验字第05064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11年8月18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公司于2011年9月6日召开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2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70亿元。增加后的注册资金已于2011年10月10日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1]第010693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11年10月10日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京工商注册企许字(2011)0159484号)。
根据2010年5月1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企业名称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改革[2010]351号,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召开股东会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2月8日公司获得了(国)名称变核内字[2011]第1829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名称变更前后状况
■
2012年4月23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住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第16层,并于2012年5月9日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京工商注册企许字(2012)0170238号)。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住址变更前后状况
■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实收资本70亿元,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人股本结构
■
二、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发行人与股东之间保持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和资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一)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人员聘用及薪酬管理制度,人员的聘用及管理均由发行人独立决定,公司人员完全由发行人独立管理。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财务负责人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三)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上述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拥有健全的组织结构体系,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四)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公司独立开设了银行帐户并依法独立纳税。
三、公司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
(二)重要规章制度
发行人会计核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备,运行状况良好。
1、总体情况
公司规范企业管理,贯彻《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保证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决策有用性,增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遵循性,以公司章程、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和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为基础,结合内部控制在现代企业中的应用现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生产、经营、财务、监督检查、对外投资等各方面工作建立统一的内部管理原则、风险评估框架和业务流程控制体系。公司设立了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审计部门,设置了独立于财务部等其他运营部门的审计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2、重要内控制度
(1)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为促进发行人全系统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定》、《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操作规程》、《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暂行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经营工作管理办法》、《战略规划管理制度》、《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评审备案管理办法》。
(2)财务管理办法
公司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工作质量,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通则》及其他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档案办法实施细则》、《总部费用开支及报销管理试行办法》、《资金管理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据算管理暂行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暂行细则》、《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管理暂行办法》、《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成本核算指导性规范》、《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电子信息安全管理方法》、《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责任成本管理办法》、《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责任成本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3、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有27家,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详细信息如下:
1、中铁房地产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3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2.0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兴龙。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商务及企业信息咨询;技术开发;项目策划。(法律及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及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末,四川公司总资产1,164,326.42万元,净资产57,540.1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1,564.67万元,净利润28,588.39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四川公司总资产1,189,373.75万元,净资产36,252.29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003.32万元,净利润3,046.35万元。
2、中铁房地产集团浙江京城投资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浙江京城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3月30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2.00亿元,法定代表人马建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项目策划,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末,浙江公司总资产824,101.14万元,净资产31,630.6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733.16万元,净利润6,340.87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浙江公司总资产903,436.23万元,净资产26,413.58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866.52万元,净利润-1,013.70万元。
3、湖南中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中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9月04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孙驿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在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信号发射接收设备);投资项目策划;相关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截至2014年末,湖南中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56,189.41万元,净资产22,040.4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162.93万元,净利润10,378.17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湖南中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53,489.34万元,净资产23,893.49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55.04万元,净利润1,853.03万元。
4、中铁房地产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5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任望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广告业务、物业服务。
截至2014年末,中铁房地产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75,684.60万元,净资产17,104.9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130.69万元,净利润4,604.94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铁房地产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504,764.77万元,净资产12,745.75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14.74万元。
5、中铁房地产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4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倪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绿化工程;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兼零售、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末,中铁房地产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68,721.51万元,净资产16,909.6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803.13万元,净利润7,398.18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铁房地产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68,860.99万元,净资产10,916.74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019.87万元,净利润225.78万元。
6、中铁建(大连)置业有限公司
中铁建(大连)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6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高继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及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机电、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通讯设备;信息咨询;技术开发;项目策划(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4年末,中铁建(大连)置业公司总资产228,337.63万元,净资产8,005.3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671.57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铁建(大连)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37,207.34万元,净资产7,643.73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61.58万元。
7、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8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彭长城。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电气设备零售;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
截至2014年末,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总资产396,813.13万元,净资产35,322.3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3,278.18万元,净利润22,607.99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总资产382,115.27万元,净资产17,854.80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429.01万元,净利润2,870.37万元。
8、北京第六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第六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2月20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侯加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
截至2014年末,北京第六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489,795.24万元,净资产99,458.05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0,094.83万元,净利润76,567.72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北京第六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509,432.84万元,净资产31,396.95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408.16万元,净利润7,398.92万元。
9、中铁房地产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2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刘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末,中铁房地产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519,466.60万元,净资产13,898.1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3.84万元,净利润-1,105.20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铁房地产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551,322.63万元,净资产13,726.72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11.55万元,净利润-171.44万元。
10、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9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侯思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专项)、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房地产的信息咨询、技术开发、项目策划(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4年末,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总资产523,119.14万元,净资产24,041.3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570.50万元,净利润7,648.70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总资产529,517.14万元,净资产19,359.66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969.07万元,净利润977.02万元。
11、中铁房地产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25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林凤臣。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商品交易居间、代理、行纪;物业服务(凭资质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除小轿车)、通讯设备(除国家专控产品);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末,中铁房地产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总资产101,334.43万元,净资产19,277.6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72.18万元,净利润2,116.46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铁房地产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总资产103,564.55万元,净资产17,196.74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25.96万元,净利润-209.17万元。
12、中铁房地产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7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铁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销售、房屋租赁。
截至2014年末,中铁房地产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29,174.33万元,净资产26,796.3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417.97万元,净利润7,785.11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铁房地产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91,187.69万元,净资产20,101.50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17.04万元,净利润266.19万元。
13、中铁房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15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0.50亿元,法定代表人戴定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发射装置)批发、零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限许可证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末,中铁集团武汉有限公司总资产161,315.75万元,净资产12,622.4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313.82万元,净利润8,495.89万元。
(下转B6版)
| 中铁地产、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 指 |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中国铁建 | 指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董事或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
| 监事或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
| 天职国际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 | 指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本次债券 | 指 | 经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58亿元)的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
| 本次债券发行 | 指 |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发行 |
| 本期债券 | 指 |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
| 本期债券发行 | 指 |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的发行 |
| 公司章程 | 指 |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 法定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
| 预售 | 指 |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
| 土地储备 | 指 | 房地产拟开发项目及在建项目中未竣工入伙的规划建筑面积 |
| 一线城市 | 指 |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
| 二线城市 | 指 | 天津、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重庆、杭州、青岛、大连、宁波、济南、哈尔滨、长春、厦门、郑州、长沙、福州、乌鲁木齐、昆明、兰州、苏州、无锡、南昌、贵阳、南宁、合肥、太原、石家庄、呼和浩特、佛山、东莞、唐山、烟台、泉州、包头 |
| 三线城市 | 指 | 除一线城市、二线城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外的城市 |
| 项目 | 2015.3.31 | 2014.12.31 | 2013.12.31 | 2012.12.31 |
| 流动比率 | 2.13 | 2.49 | 2.93 | 2.56 |
| 速动比率 | 0.29 | 0.40 | 0.54 | 0.66 |
| 资产负债率 | 82.40% | 81.58% | 81.93% | 80.00% |
| 项目 | 2015年1-3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 利息保障倍数 | - | 1.01 | 1.44 | 1.22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变更前 | 持股比例 | 变更后 | 持股比例 | |
| 股东 |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 40%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40% |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 | |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 | |
|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 20% |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 20%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名称 | 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名称 | 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住所 |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717H3 |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第16层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合计 | 100.00 |
| 公司全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投资额 | |
| 1 | 中铁房地产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 | 22,000.00 |
| 2 | 中铁房地产集团浙江京城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 | 26,000.00 |
| 3 | 湖南中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 | 51 | 20,000.00 |
| 4 | 中铁房地产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 | 10,000.00 |
| 5 | 中铁房地产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 | 10,000.00 |
| 6 | 中铁建(大连)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 | 10,000.00 |
| 7 | 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 | 12,000.00 |
| 8 | 北京第六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 | 78,006.70 |
| 9 | 中铁房地产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 | 13,000.00 |
| 10 | 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 | 30,000.00 |
| 11 | 中铁房地产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 | 12,000.00 |
| 12 | 中铁房地产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 | 12,000.00 |
| 13 | 中铁房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 | 5,000.00 | 51 | 2,550.00 |
| 14 | 北京天太金海置业有限公司 | 2,018.00 | 70 | 1,412.60 |
| 15 | 中铁房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5,710.00 |
| 16 | 长春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 | 51 | 1,020.00 |
| 17 | 中铁嘉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000.00 |
| 18 | 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丰基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000.00 |
| 19 | 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正达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000.00 |
| 20 | 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丰昊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000.00 |
| 21 | 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顺捷金海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000.00 |
| 22 | 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000.00 |
| 23 | 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金达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000.00 |
| 24 | 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浩达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000.00 |
| 25 | 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海丰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000.00 |
| 26 | 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金郡兴盛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2,000.00 |
| 27 | 广州中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 | 100 | 15,762.50 |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第16层)
主承销商、簿记建档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