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 号:临2015—029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1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王刚、邓伟、曹廷发、孙明、张明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王刚、邓伟、曹廷发、孙明、张明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锁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4)在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不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5)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6)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7)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托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结构;
(8)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董事王刚、邓伟、曹庭发、孙明、张明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临2015-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15-030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9月13日发出召开六届三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朱永强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再公司任职的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近亲属。
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5- 031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4 点 分
召开地点:公司41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5日
至201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9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金晶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2)。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征集时间范围内送达。具体请详见《金晶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2)。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摘要的议案 | √ |
| 1.01 |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 √ |
| 1.02 |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 √ |
| 1.03 |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 1.04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 |
| 1.05 |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禁售期 | √ |
| 1.0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
| 1.07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 |
| 1.08 |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 1.09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 √ |
| 1.10 | 本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 √ |
| 1.11 |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 √ |
| 1.12 |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
| 1.13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 |
| 1.14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 |
| 2 |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 √ |
| 3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15年9月24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1.00及其子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1.00及其子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11.1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12.1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586 | 金晶科技 | 2015/10/9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方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办理预约登记。
3、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董保森 吕超
2、联系电话:(0533)3586666 传 真:(0533)3585586
3、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宝石镇王庄
4、邮政编码:255086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摘要的议案 | |||
| 1.01 |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 |||
| 1.02 |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 |||
| 1.03 |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1.04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
| 1.05 |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禁售期 | |||
| 1.0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 1.07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
| 1.08 |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1.09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 |||
| 1.10 | 本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 |||
| 1.11 |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 |||
| 1.12 |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 1.13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
| 1.14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
| 2.00 |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 |||
| 3.00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15-032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路永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征集人路永军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路永军,中国公民,1981年出生,2015年5月开始担任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人路永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路永军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418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关于《山东是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1 |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
| 1.2 |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3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 1.4 |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禁售期 |
| 1.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1.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 1.7 |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1.8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
| 1.9 | 本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
| 1.10 |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
| 1.11 |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1.12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 1.13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 2 | 关于制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5年10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淄博高新区宝石镇王庄
收件人:董保森
邮政编码:255086
电话:0533-3586666
传真:0533-358136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由对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按下述第(五)款规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是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特此公告。
征集人:路永军
2015年9月23日
附件: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路永军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2015年10月15日召开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山东是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1 |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 |||
| 1.2 |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1.3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
| 1.4 |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禁售期 | |||
| 1.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 1.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
| 1.7 |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1.8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 |||
| 1.9 | 本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 |||
| 1.10 |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 |||
| 1.11 |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 1.12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
| 1.13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
| 2 | 关于制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