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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版)

      深圳博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深圳博彦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深圳博彦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此次担保满足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15年9月25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8,176.25万元人民币,占2014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25%,占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99%。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376.25万元人民币,对参股公司博彦网鼎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对参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5,076.25万元人民币,占2014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68%,占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20%。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8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2日 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30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七)代表机构股东的被授权人和个人股东的被授权人出席现场会议和进行股权登记时,需出示和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八)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被授权人未能出具本公司董事会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不能进入会议现场投票。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案

      ■

      上述议案1、议案3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7月18日、2015年8月11日及2015年9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5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0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及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49;投票简称:博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49;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如下:

      ■

      (4)输入委托数: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在申报五分钟后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0755-8866617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 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 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

      (一)会议联系人:韩超

      联系电话:010-62980335 传 真:010-6298033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00193。

      (二)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附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视为废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