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海外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专访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焦点
  • A14:基金·特别报道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海外
  • 信息披露导读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信息公告
  • 今日停牌公告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通威发”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 关于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 关于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第三十七次分红公告
  • 关于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第9期收益支付公告
  •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民主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关于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  
    2015年9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9版: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导读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信息公告
    今日停牌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通威发”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关于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关于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第三十七次分红公告
    关于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第9期收益支付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民主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关于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5-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发行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5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10月8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3.53%,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5年9月25日,每年9月25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22年9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债券于2015年10月8日起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质押式回购。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现券证券名称为“15青海11”,证券代码为“130531”,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6531”。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