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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第三十七次分红公告
    2015-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10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销售机构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信息可通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