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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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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5-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5-091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2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苏三友,股票代码:002044)于2015年8月31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

      201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83、2015-086、2015-090),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自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沟通协调事项较多,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工作量大,目前本次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仍在积极、紧张地推进中。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2015年9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无法在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30日上午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交易各方及各中介机构将竭尽全力做好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在上述延期期限内完成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3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