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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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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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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5-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北部湾旅 公告编号:临2015-052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31日,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2015年7月31日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甲方募投项目“新建350座高速客船项目”已变更为“新建2艘360座高档客船项目”,经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协商一致同意,甲、乙、丙三方于2015年3月19日签署的《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和过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三方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 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国海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海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海证券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国海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海证券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国海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金海、覃辉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海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将复印件抄送国海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国海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海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国海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国海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国海证券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国海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