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8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先生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解押及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解压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将其2014年9月24日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100,000股(因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实施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99,8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故该次质押数量增至58,200,000股)进行解押,并于2015年9月23日在平安证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本次质押情况
许伟明先生于2015年9月23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30,000,000股质押给孙野,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5年9月2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23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于2015年9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000,000股质押给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并于2015年9月29日在华林证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许伟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576,8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9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30,000,000股,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4.32%,占公司总股本399,600,000股的比例为7.51%。
新力达集团持有本公司188,800,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2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8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50%。
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目前其它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2014年8月14日新力达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900,000股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8月14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实施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99,8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故该次质押数量增至67,800,000股。
2014年4月10日新力达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该质押已于2015年5月13日到期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于2015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自登记之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实施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99,8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故该次质押数量增至40,000,000股。
2015年7月1日新力达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自登记之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99,8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故该次质押数量增至16,000,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