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完成工商
登记的公告
关于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完成工商
登记的公告
2015-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11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完成工商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于2015年9月9日签署了《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由双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在湖北省合资设立新能源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从事推广、运行和经营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近日,由公司与比亚迪下属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了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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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将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迅速推进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的建设,快速推广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在工业园区的商业化应用,使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成为工业节能减排的主导方式,打通公司废旧材料——新型电池材料——储能电站的大产业链,形成产业链的完整闭合回路,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公司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