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5-11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控股”)通知,由于经营需要滨海控股将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5年9月30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上述质押已于2015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滨海控股本次质押公司股份目的是为补充流动资金,以张贵庄土地转让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截至2015年9月30日,滨海控股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计445,572,888股,滨海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票总数为345,572,88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7.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4%。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5-11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置地”)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有效。(详见公司临2015-035号公告)
2015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松江置地和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市政”)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分别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和1.8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临2015-065、066号公告)
2015年10月8日,松江置地和松江市政分别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廊坊银行京津明珠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决定使用18500万元和3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廊坊银行“京津明珠”理财智富系列201506号05期 (机构客户)
2、产品代码:A15B05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投资期限:32天
5、产品发行期:2015年10月8日
6、产品成立日:2015年10月9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11月10日(注:如产品被廊坊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8、收益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9、资金到账日:到期日/收益支付日/提前终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
10、理财资产托管人:南京银行
11、潜在年化收益率:最高可达3.6%(注:该收益率仅为廊坊银行根据当前市场情况测算的收益率,测算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投资须谨慎)
12、认购起点金额:认购起点金额最低为 5 万元人民币,以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13、收益计算方法收益=投资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5
14、费用: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如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客户应纳税款时,廊坊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并按实际发生额从理财财产中扣除。
(1)本产品无认购费。
(2)本产品收取托管费0.01%/年,销售服务费0.01%/年,按日计提。
(3)本产品所投资工具所获收益扣除销售服务费、托管费等相关固定费用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投资管理费。
(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按上述费率标准计付。
15、其他规定: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收益,发行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发行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金额
1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廊坊银行理财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
2.信用风险:理财产品基础资产项下的交易对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损失,非保本类型的产品还可能面临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廊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为封闭式产品,投资人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没有提前终止或赎回权,即投资人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无法变现理财产品,这将导致投资人在理财期内丧失其他更好的投资机会。
4.市场风险: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的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非保本类型的产品)的情况。
5.价格风险:由于汇率或通货膨胀率的变化,可能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为负。
6.利率风险: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率发生变化,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收益率。
7.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结束,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廊坊银行判断难以按照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廊坊银行有权利宣告产品不成立。
8.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发生廊坊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的其他情形时,廊坊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按照实际投资天数获得收益。
9.信息传递风险:廊坊银行将按照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0.管理风险:受客户经验、技能等因素限制,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预期收益率,甚至本金遭受损失(非保本类型的产品)。
11.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的收益降低甚至为零、本金部分甚至全部损失(非保本类型的产品),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兑付工作的难以进行。
三、风险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融资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松江置地和松江市政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2,000万元(含本次22,000万元),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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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