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退税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8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退税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的公告(深国税公告2011第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返还。
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日前向本公司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国税南退抵税﹝2015﹞5903、5904、5905、5906、6017号),经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决定对本公司生产的彩电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本公司于近期收到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2,419.84万元,该部分退税所得将相应增加本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8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6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将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15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5年10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二)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8:30起至10月15日下午2:30止。
(三)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016;
2、投票简称:康佳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康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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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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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6601139、(0755)61368867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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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