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信息披露
  • 7:信息披露
  • 8:新闻·公司
  • A1:广告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上证观察家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金螳01”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年10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7版:信息披露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金螳01”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5-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20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协议,属于合作双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意向协议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该投资行为的实施等事项尚需履行审议程序;

      2、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项目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落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筹划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与苏打(北京)交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打网络”)就双方在股权投资事宜进行了友好的协商洽谈,并初步达成意向协议,有关内容如下:

      一、合作对方

      公司名称:苏打(北京)交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唐家村40幢平房36A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

      主要业务:苏打网络(SODA)是一家专注于智能交通以及新能源智能汽车共享平台的科技创新企业。苏打网络与包括意大利开源汽车OSVehicle在内的诸多新能源汽车企业合作,并基于自身的车联网技术架构,打造共享智能汽车,并提供下一代城市出行方案,缓解城市拥堵,减少碳排放,满足短线即时出行的需求。

      苏打网络核心团队由来自于微软(Microsoft)、ThoughtWorks、腾讯、搜狐、神州租车等跨国科技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成员组成,曾经负责微软“未来城市”、民航机场、伦敦共享交通规划、云平台和汽车人机交互等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苏打网络已完成第一代智能共享电动汽车以及共享运营管理平台的开发。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双方同意以增资扩股的方式进行合作,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苏打网络进行增资。

      (二)公司拟以提供业内资源与现金出资相结合的方式对苏打网络进行投资。公司将为苏打网络提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业务潜在合作方等多方面资源,该资源提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双方认可对苏打网络提供的资源估值为1,179.5万元。

      (三)公司实际出资512.8万元人民币,该资金用于增加苏打网络的注册资本,公司获得增资扩股后苏打网络22%的股权。

      (四)本次股权投资的先决条件

      1、本次股权投资的先决条件包括:

      (1)本次股权投资应获得苏打网络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并同意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

      (2)公司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苏打网络财务审计报告且审计结果为公司接受;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对苏打网络及其附属公司完成适当的尽职调查,且尽职调查结果令公司满意;

      (4)正式投资法律文件依法签署并递交;

      (5)苏打网络在交易完成日前的运营或财务并无重大不利变化;

      (6)苏打网络同意在本次投资完成后,若涉及硬件产品的开发及生产,优先使用公司已有的资源和设施进行开发和生产;

      (7)苏打网络同意在本次投资完成后,在需要时公司可以选派人员协助苏打网络开展业务。

      2、公司有权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或市场和投资环境的变化,与苏打网络协商投资金额或持股比例的调整,或者决定终止投资。

      (五)本意向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开始进行本次交易所必须的尽职调查工作。

      三、投资意向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意向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如在30个工作内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且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则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投入。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对苏打网络进行战略投资,参股智能电动汽车共享及运营的平台公司,将有利于公司拓展电动汽车相关零部件和汽车电子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推动公司从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向智能交通运营领域拓展。通过推广新能源汽车减少碳排放以及通过智能交通提升交通效率是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趋势,本次投资有利于推动公司实现产业升级和产业拓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投资意向协议签订后,有关该项目的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该项目不会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68号),公司与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投资意向协议》,本次合作方苏打网络与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同一控股公司下的全资子公司。

      七、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相关内容尚待双方协商确定,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尚需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能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股权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