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5 –9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总裁何春雷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9月30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何春雷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何春雷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何春雷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5-9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5年10月8日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拟向6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410.6728万股(含)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45,000万元,资金拟用于种业平台建设项目、O2O新业态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自筹备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鉴于股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各认购方协商,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如公司未来与各投资方就融资方案达成初步意向,公司将重新筹划融资相关事宜,并及时公告。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全体参会有表决权董事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股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的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5-9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5年10月8日13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股票市场环境情况,并与各认购方协商,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未来公司与各投资方就融资方案达成初步意向,公司将重新筹划融资相关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