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5年10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40版:信息披露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公告编号:临2015-07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35号南京涵月楼酒店六楼钟阜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万善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8人,因公务原因,孙鲁、周易、王树华、浦宝英、孙宏宁、周勇等六位董事和沈坤荣独立董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6人,余亦民、杜文毅、董军政等三位监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姜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张海波、孙含林和公司财务负责人舒本娥、公司合规总监李筠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志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4、 议案名称:关于设立公司股票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5、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02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03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04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05议案名称: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07议案名称: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08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09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10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1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5.12议案名称: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5《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共12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即子议案5.01《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5.0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5.0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5.04《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5.05《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5.06《募集资金用途》,5.07《发行价格》,5.0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5.09《偿债保障措施》,5.10《债务融资工具上市》,5.11《决议有效期》,5.12《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上述12项子议案均获得了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慧、刘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5-08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敏非执行董事、陈志斌独立非执行

      董事任职和应文禄非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鉴于徐敏女士已取得江苏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陈志斌先生已取得江苏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自即日起,徐敏女士接替应文禄先生履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责,陈志斌先生履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任期均为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徐敏女士在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不会从公司领取薪酬;陈志斌先生在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按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公司领取薪酬。

      应文禄先生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是由于工作方面的原因,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应文禄先生亦确认其并无任何针对公司,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争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应文禄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⒈徐敏女士简历

      ⒉陈志斌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1:

      徐敏女士简历

      徐敏,女,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6月毕业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2004年11月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2009年11月在江苏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8月至2000年4月,历任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出纳、总账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00年5月至2005年4月,历任江苏省创业投资公司审计风控部副经理、财务部资深经理。2005年5月至今历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附件2:

      陈志斌先生简历

      陈志斌,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先生自2011年3月起至今担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旷达,002516)独立董事,自2014年1月起至今担任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股份603018)独立董事,自2015年7月起至今担任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金陵饭店601007)独立董事。陈先生于2005年9月至2008年5月在厦门大学从事会计学博士后研究。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5-08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志红监事

      任职和毛慧鹏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志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刘志红女士已取得江苏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自即日起,刘志红女士接替毛慧鹏先生履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责,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刘志红女士在任公司监事期间,将不会从公司领取薪酬。

      毛慧鹏先生辞任公司监事是由于工作方面的原因,其与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毛慧鹏先生亦确认其并无任何针对公司,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争议。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毛慧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刘志红女士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

      刘志红女士简历

      刘志红,女,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6月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财务经济系财务学专业,1999年5月取得会计师职称,1996年参加工作。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在东风汽车南京销售技术服务联合公司财务部工作。1999年8月至2005年5月在江苏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5年6月至今在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财务部工作,目前任职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负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