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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5-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248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 276号),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具体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你公司本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为27.4亿元,较期初余额增长12.97%,请说明期末存货余额增长的原因,并请结合船舶行业发展现状、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船东接船意愿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公司本报告期末存货增长的原因

      (1)本报告期末存货的变动情况明细

      ■

      (2)本报告期末存货余额增长的原因

      公司存货中主要由以下事项构成:①原材料:主要包括用于各类船舶建造用的主辅材料、设备以及备品备件等;②在产品:公司尚未完工的在建船舶以及建造合同形成的未完工未结算所形成的资产;③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公司在建的各类机动船舶按进度确认所形成的资产;④库存商品:公司已完工且尚未销售的各类船舶以及非船舶贸易项下各类在库商品。

      本报告期末在产品占存货余额的51.49%,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存货余额的21.42%,库存商品占存货余额的19.06%,原材料占存货余额的8.04%。随着船舶市场持续低迷,公司本报告期末重大在手订单较2014年末下降28.98%(本报告期末11.74亿美元,2014年末16.53亿美元)。由于重大在手订单的下降,公司各类原材料(包括各类船舶设备)的采购数量也随之较年初下降10.38%。为了积极应对持续低迷的船舶市场,公司通过开拓新市场、寻求新船东等多种方法和途径,在本报告期内陆续交付了多艘以前年度未交付的船舶,使得公司库存商品下降2.77%。虽然公司自身受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但为了保证在手船舶订单按时完成和交付,公司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在报告期内有序推进船舶建造的各项工作。随着报告期内多艘船舶的交付以及机动船舶建造进度的完成,使得公司在产品较年初下降4.42%,同时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较年初增长了245.46%。综上所述,公司船舶手持订单建造的有序推进,使得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较期初增长12.97%。

      2、关于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的说明

      (1)本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

      ■

      (2)对本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分析说明

      2015年1-6月我国受全球航运市场低迷、油价持续下跌的影响,新承接船舶订单大幅下降,海洋工程装备市场明显萎缩。受运力过剩、船舶需求结构变化以及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我国造船企业面临了持续较大的竞争及成本压力。交船难、盈利难等问题依旧困扰着船舶企业。本报告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涵盖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其中船舶产品占96.64%,非船舶贸易产品占3.36%。2015年1-6月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全部为船舶业务。

      ①原材料:公司船用原材料的采购一直是采用订单法(以销定产),很少出现所采购的原材料积压滞库的情况。此次计提跌价准备的原材料系因船型图纸修改导致前期采购的无法在原船型上使用的少量钢材。后经公司设计部门的努力,公司将其大部分材料用于了其他船型的建造,并对剩余利用价值较低的钢材计提了跌价准备。公司认为该计提较为充分。

      ②在产品:计提的在产品跌价准备均为船舶产品,系船东取消合同且在建的少量散货型机动船舶。由于船舶需求结构的调整,国际散货船价格一直在低谷徘徊,使得在建的少量散货型机动船舶在本报告期末市价已低于建造成本,公司依据期末该类型散货船最新成交价格计提了相应的跌价准备。截至6月末,公司其余在建船舶均在正常履约中,因此公司认为该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②库存商品:在计提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中船舶产品占98.57%,其中散货型机动船舶占91.39%。主要为少量已购或建造完毕拟出售的小型非机动甲板驳船以及因船东取消合同且待交付的少量散货型机动船舶(计提依据详见“在产品跌价准备),其在本报告期末市价已低于建造成本,公司计提了跌价准备。除上述船舶外,公司库存船舶在本报告期末的市场售价基本可以覆盖并高于其建造成本。另外,非船舶贸易是以销定产,不存在存货跌价情况,公司针对非船舶贸易少量的因质量问题滞销库存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其跌价准备只占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1.43%,金额较小。公司认为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二、法院于2014年12月26日受理了你公司对明德重工的破产重整申请。在2014年年报中,根据对明德重工的重整进程及明德重工资产抵押情况,你公司对享有的明德重工24.7亿元债权计提了10.1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但自2015年5月以来,你公司持续发生债务违约,受自有资金不足影响,你公司于2015年7月放弃了对明德重工的破产重整人资格,明德重工于2015年7月31日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请说明你公司2015年半年报中,未对明德重工剩余债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5年上半年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在破产重整期间依据合同约定,陆续向我司交付并出口了多艘机动和非机动船舶。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明德重工债权23.60亿元。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明德重工的应收债权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依据公司同明德重工及南通润德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德船务”)的相关协议,明德重工及润德船务将其名下的部分资产抵押给了公司,并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同时,根据公司同明德重工签署的相关协议,在建船舶的权属应归公司所有。另外,按照季风华和程建华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上述二人已将其持有的南通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综艺”)的股权全数抵押给公司(公司为第二抵押权人)。虽然季风华所持南通综艺的股权已经第一抵押权人低价拍卖,但公司已就该事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因此上述公司预计可收回的资产价值约12.82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78亿元,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12亿元,应补充计提0.66亿元。

      由于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明德重工债权23.60亿元中包含了重整期间发生的1.90亿元重整费用,该费用作为优先受偿债权,偿还是有保障的,扣除该债权,公司对明德重工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已较为充分,因此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未对明德重工剩余债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三、2012 年,你公司通过银行向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9,000万元;2013年你公司委托公司职员张立新作为名义上的出借人,分别与昌旭初、芜湖首创、丰安科技签订了总计1.22亿元借款合同,上述借款已在2013年至2014年陆续到期,但至今尚未归还。2015年半年报中,你公司对上述债权仅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了10%-20%的坏账准备,请结合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详细说明上述债权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回复:

      1、公司向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公司委托银行向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福地”)提供了贷款人民币9,000万元,贷款期限18个月,贷款年利率18%。然而该笔委托贷款到期后,南京福地未能归还本息。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9日就南京福地未能按时归还9,000万委托贷款及其相应利息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截至目前尚未有结果。

      南京福地将其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葛塘新城的自有房地产及其附着物、固着物(福润广场1幢第3、4、16、17、18、19、20层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为23805.36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897.65平方米)予以抵押,作为归还借款及利息的担保。抵押时,经评估机构估价,上述抵押物价值总额为15,890万元。由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可以覆盖公司对其的债权,因此公司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对该债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了坏账准备。

      2、公司委托公司职员张立新出借的款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在开展非船舶贸易业务的过程中,部分国内贸易业务项下,出现多笔发展公司应收货款到期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为了确保能收回该等欠款,公司与明德重工及南京国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华”)约定,由其代理公司回收和管理该等欠款,并通过资金周转的方式将该等国内贸易业务形成的欠款转化为公司职员张立新的对外借款。同时设置了抵押等担保,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完善了法律手续。具体包括如下几笔业务:委托明德重工经由张立新向南京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丰安”)付款2,800万元、向芜湖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首创”)付款6,000万元、向昌旭初付款900万元;委托南京国华经由张立新向芜湖首创付款2,500万元。此外还约定南京丰安、芜湖首创、昌旭初向张立新支付利息,月利率为2%,利息三个月支付一次。上述张立新的对外借款系基于公司的委托代理而形成,因而,该借款关系下的债权仍归属公司所有。

      公司委托明德重工经由张立新向南京丰安、芜湖首创和昌旭初的付款,及委托南京国华经由张立新向芜湖首创的付款,除有关法人和自然人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之外,均有房地产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

      由于上述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可以覆盖公司对其的债权,因此公司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对该债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四、本报告期末30日,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7.1亿元,账龄分析表中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减去坏账准备余额为2.59亿元,请自查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并说明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

      回复:

      公司2015年中报其他应收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进行了分类。其中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又按照“船舶制造业、非船舶类贸易、其他业务以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及备用金、保证金、应收补贴款”进一步进行了细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29.61亿元,扣除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17.10亿元。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中“其他业务”账龄分析表列示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28亿元,扣除坏账准备后账面价值为2.59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

      (续)

      ■

      五、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发展现状、财务状况及未来还款压力等,补充说明你公司未来的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风险、财务风险、持续经营风险等。同时请说明相关风险对公司业绩的潜在影响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1、公司的未来经营风险

      (1)行业风险:目前船舶制造行业持续低迷,船舶销售价格一路下跌,船东预付款比列下降,相应的,公司在建造过程中垫付的资金也不断增加。

      (2)财务风险:由于公司资金周转紧张,以至公司已出现多笔融资款逾期未能偿付的现象,部分金融机构及供应商对公司采取了诸如查封账号、冻结资产等司法措施。公司目前面临着巨大的融资压力、还款压力,如果情况进一步恶化,公司可能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财务风险。

      (3)持续经营风险:明德重工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普通债权破产清偿率无法确定,且除已获取抵押(质押)的资产及明德重工归属于公司的在建船舶估值以外普通债权的可回收金额也无法确定。加之上述的行业风险和财务风险导致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上述风险对公司业绩的潜在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潜在影响:船市持续低迷导致公司接单难,新增订单量可能急剧下降。公司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如订单量大幅缩水会直接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如果公司资金情况得不到改善,在建船可能无法继续按期建造,则存在被船东弃船并退还船东预付款的风险,公司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2)拟采取的措施:

      ①继续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沟通与协商,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稳定公司的融资还款环境。

      ②继续跟进明德重工破产清算工作;

      ③继续积极拓展各方面融资渠道,增加公司资金来源,以尽快解决公司融资款逾期问题;

      ④继续积极开拓内外销市场,加大营销力度,以加快公司存货的周转,从而增加公司现金净流入;

      ⑤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尽最大可能加速船舶业务、非船舶业务等项下的应收账款的收回;

      ⑥对于公司资产和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的情况,公司继续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最佳解决方案,争取达成和解,使公司被冻结的资产和银行账户早日解除查封,以消除资产和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