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信息披露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数据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八部门整顿汽车维修业 4S店垄断局面或被打破
  • 救销量不如救质量
  • 再推汽车救市 小排量乘用车受宠
  •  
    2015年10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T3版:汽车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 T3版:汽车周刊
    八部门整顿汽车维修业 4S店垄断局面或被打破
    救销量不如救质量
    再推汽车救市 小排量乘用车受宠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八部门整顿汽车维修业 4S店垄断局面或被打破
    2015-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琼

      ⊙记者 吴琼

      

      中国汽车维修市场的垄断局面引起了主管部门的注意。日前,八部门联合发文,以重拳整顿汽车维修乱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将打破4S店垄断局面,推动中国维修保养领域的连锁化大潮。

      日前,交通运输部联合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保监会制定了《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汽车生产者应采用网上信息公开方式,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办法》要求,汽车生产者应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及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地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不得通过设置技术壁垒排除、限制竞争,封锁或者垄断汽车维修市场。此前,交通运输部曾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一系列重磅政策的出台,中国汽车维修业的格局将发生变化。一直以来,汽车生产者对维修技术信息和维修配件实行“授权”经营的模式,消费者去4S店维修保养不仅需要支付较高的费用,且常常出现被“宰”的情况。今年3月15日,央视在“3·15晚会”上曝光了汽车过度维修问题。针对三个汽车品牌进行了22次维修体检调查,其中遭遇过度维修16次,比率高达73%。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公开有了明确的时间表。按照规定,“各汽车生产者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交通运输部备案其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有关信息。对于“新定型”车型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乘用车和客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对于“老车型”也有明确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要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2008年7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乘用车和客车的维修技术信息,同时公开2015年1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维修技术信息”。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单一车型累计销售量未达到1000辆(不含)的乘用车,以及单一车型累计销售量未达到200辆(不含)的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可以向交通运输部申请不上网公开相关车型维修技术信息,但应以纸质文件、数据光盘等媒介形式公开,并以公众便于知晓的方式公布索取方式”。

      据统计,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将为汽车维修业连锁经营扫平障碍。截至2014年,中国约有46万家机动车维修业户,其中2万家为取得了汽车生产企业的授权的4S店。尽管4S店占比不足全国维修业户总数的5%,但由于取得了汽车生产企业的授权,享有维修配件维修技术方面的独特竞争优势,而多数社会维修户因无合法渠道获取专用维修技术、合规配件,因此与4S店竞争时处于弱势地位。近年来4S店频频出现维修猫腻、维修成本高、维修质量低的投诉。一旦垄断授权优势不复存在后,社会维修户有希望提高服务质量,这将有利于形成汽车维修市场公平竞争、并为消费者提高质量的汽车维修。《办法》将建立实施我国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打破技术垄断,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打破垄断将成为《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同时,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尽快建立有关汽车企业、车型目录等信息的共享机制,减轻企业信息备案负担;并将会同有关部门组建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政策 咨询、标准审议、技术鉴定、争议调解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支持单位,开展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此外,交通运输部将运用信息化 技术,建立完善全国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平台,有序地推进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