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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5-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5-04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于 2015 年 10 月12 日15:30-16:3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易访谈”栏目召开。公司董事长、总裁金友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方斌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在本次会议上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会议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1、公司准备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来保证业绩的增长,并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有增持和员工持股的计划吗?

      答复: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将继续坚持规范运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市场拓展,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良好业绩来回报投资者。另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开透明披露信息,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增进交流互信,坚定投资者信心。公司的重大计划安排的信息披露均以公司公告为准。

      2、请问什么时间发布重组预案?

      答复:感谢您的关注,敬请关注公司公告。

      3、目前A股市场比较低迷,惠而浦此次重组会否有超预期的实质利好以避免复牌后股价下跌?抑或延长停牌时间避免复牌后股价下跌?作为一个惠而浦的长期投资者,希望分享惠而浦的成长收益。

      答复:感谢您的关注。本公司不存在以重组的名义延长停牌时间以避免股价下跌的动机和做法。本公司本次重组目的是通过资源整合,提高公司的整体资产规模和利润水平,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几个月了,对这次重组的内容,进度并没有详细,明确的说明。此次将以何种方式公布重组进展?

      答复:感谢您的关注。1、重组方案详见公司公告。2、重组进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对有关方案进行充分审慎论证。截至目前,公司已经与惠而浦集团控制的关联公司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具体交易结构以及交易的条款、条件尚待各方基于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相关工作成果进一步协商后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加以确定。

      5、请问截至9月底,惠而浦的前十大股东中有证金或者中证吗?

      答复:感谢您的关注。敬请关注公司公告,公司三季报预计披露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

      6、如果开盘跌停,惠而浦有没有保护投资者和股价的举措?

      答复:公司一方面将继续坚持规范运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业绩,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用良好业绩来回报投资者。另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开透明披露公司信息,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增进交流互信,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公告编号:2015-04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起开始停牌,原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后因本次重组事项较为复杂,经公司申请,2015年8月14日和9月14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拟自2015年10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一、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正在与交易对象之一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就相关家电制造业资产的交易处于谈判中,并与另一交易对象美国惠而浦集团控制的惠而浦B.V.I就购买广东惠而浦的100%股权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与本次交易对象之一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就相关家电制造业资产的交易处于谈判中,由于标的资产范围较广,目前尚未最终确定标的资产范围。

      公司与另一交易对象美国惠而浦集团控制的惠而浦B.V.I就购买广东惠而浦100%股权已经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具体交易结构以及交易的条款、条件尚待各方基于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相关工作成果进一步协商后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加以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均属于家电制造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对有关方案进行充分审慎论证。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与惠而浦集团控制的关联公司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具体交易结构、以及交易的条款、条件尚待各方基于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相关工作成果进一步协商后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加以确定。

      公司与另一交易对象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就相关家电制造业资产的交易处于谈判中。根据《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的要求,本次交易方案在预案披露前需要取得国资部门的核准文件,目前公司尚未取得该核准文件。

      公司与本次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签订了聘用协议,并签署了保密协议等。各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均正在进行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象之一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其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属于家电制造业。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国有资产,作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等交易尚处于内部评估阶段,尚未正式决策。根据《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的要求,本次交易方案在预案披露前需要取得国资部门的核准文件,公司已向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函《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取得国资部门核准文件相关事项的说明》该函已获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可,公司目前尚未取得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正式出具的核准文件,因此该等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九条第一项条件,即“尚未取得重组预案披露前必须取得的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于9月28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