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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015-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备。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协商一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0月19日起,将针对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数米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本公司旗下的部分开放式基金,具体请见下表:

      ■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数米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三、调整内容

      自2015年10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数米基金销售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 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数米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购金额下限。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数米基金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数米基金的规定。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部分基金产品,投资者在购买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限额调整活动也可适用于其它销售机构,但具体申购金额的下限,请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公告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