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15-19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于2015年4月7日及时足额支付“ST湘鄂债”第三期利息及回售本金,构成对本期债券的违约。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起诉公司及孟凯先生,该案件于2015年10月13日上午9:30在北京一中院第三审判区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原告广发证券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公司支付本金242,737,300元、加速到期的其余债券本金49,031,500元、违约金9,073,520.27元(暂计至2015年9月30日)、加速到期本金利息7,629,301.40元、律师费及诉讼保全担保费4,831,290.61元,合计金额313,302,912.28元;要求判令孟凯先生为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要求判令对公司抵押的房产及质押的相关子公司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请求依法拍卖、变卖该等房产和相关子公司股权,以及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公司及代理律师参加了本次庭审,并就诉讼请求涉及的案件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表了质证和辩论意见。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ST湘鄂债”诉讼进展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ST湘鄂债”(下称“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ST湘鄂债”进展情况及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ST湘鄂债”债券纠纷的诉讼进展报告如下:
鉴于中科云网未能于2015年4月7日及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第三期利息及回售本金,构成对本期债券的违约。为充分保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起了针对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本期债券其他担保方的诉讼程序,并对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资产申请诉讼保全。北京一中院受理了该债券纠纷案件及保全申请。2015年10月13日,该案件在北京一中院第三审判区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及各被告的代理人均参加了庭审并就诉讼请求涉及的案件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表了质证和辩论意见。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ST湘鄂债”债权纠纷案的司法进展情况以及中科云网、孟凯等被告的偿债资金筹集情况和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