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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5-044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会成员9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15年10月15日下午17时止,共收到董事有效表决票9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浙江安联矿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2015-4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港币,增资完成后,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1亿元港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进一步拓宽经营业务,利用建德市本地的资源优势,延伸碳酸钙产业链,拟与建德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投公司)、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电联)三家共同投资设立浙江安联矿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安联矿业),共同发展石灰岩矿产品的开采业务。

      该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建德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建德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03号

      (5)法定代表人:王建廷

      (6)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市场的经营管理、开发建设;物业维修;房屋租赁;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工程施工。

      2、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 1亿8千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3号-4-311

      (5)法定代表人:樊顺光

      (6)经营范围:承包:通信网络工程;批发零售:有色金属、钢材、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汽车租赁、机电设备租赁;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等。

      直接投资管理的有:制造业、金融服务业、矿产业、房地产业、技术服务业及相关的物贸业、股权投资等。

      以上两家合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新公司的基本情况

      1、新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安联矿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308号

      (5)经营范围:溶剂用石灰岩开采筹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以上事项,最终以公司机关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2、出资比例、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

      (1)出资比例:本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建德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2)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资金来源以企业自有资金投入;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

      3、新公司组织架构:董事会设董事3人,本公司、浙江电联、资投公司各委派1名,董事长在本公司委派的董事中选举产生。设监事1人,由资投公司委派。总经理由浙江电联提名。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提名。

      四、设立新公司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设立新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拓宽公司经营业务,经市场调研、行业分析,公司研究决定与其他两家企业共同拓展石灰岩矿产新业务,利用建德本地丰厚的资源优势,延伸碳酸钙产业链。本次对外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设立新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拓展公司新业务,但新公司成立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由于新公司存在一定建设周期,短期内不一定能为公司带来大的效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投资设立浙江安联矿业有限公司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