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市场
  • 6:评论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特别报道
  • A14:基金·专访
  • A15:基金·圆桌
  • A16:基金·人物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2015年10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0版:信息披露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5-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122499 债券简称:15哈投01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28日以“证监许可【2015】2205号”文核准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哈投集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哈投集团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全称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7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7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14,194.93万元,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8.89%。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5,231.50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5、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5%—5.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0月20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0月21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与簿记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5年10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加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含义: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参与利率询价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5%-5.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本公司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0月20日(T-1日)9:30至11:30之间将《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从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本公告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10月20日(T-1日)9:30至11:30之间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号码:010-58670448,010-58670446;

      咨询电话:010-58672037

      3、利率确定

      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10月21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本公司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7亿元。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5年10月21日(T日)至2015年10月22日(T+1日)每日的9:00 -17:00及2015年10月23日(T+2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0月2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10月20日(T-1日)9:30-11:3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号码:010-58670448,010-58670446;

      咨询电话:010-58672037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均为发行利率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5年10月23日(T+2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15哈投01缴款”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账号:35000201290273191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哈尔滨田地支行

      支付系统行号:102261001051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5年10月23日(T+2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智大勇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联系人:崔红

      联系电话:0451-51845017

      传真:0451-51845028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A座2层

      项目负责人:王靖韬、扈海天

      项目组人员:冯江南、李彦之、刁伟力

      联系电话:010-58670429

      传真:010-58670448

      (三)分销商

      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联系人:葛正奇

      联系电话:021-20830959

      传真:021-20830982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人:叶泽华

      联系电话:0512-62938004

      传真:0512-62938665

      发行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00%-5.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4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45%,但高于或等于5.4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40%,但高于或等于5.35%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5%,但高于或等于5.3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0%,但高于或等于5.25%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5%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58670448,010-58670446;电话:010-58672037。

      主承销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签署日期: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