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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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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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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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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5—06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在河南投资集团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蔡志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21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公司与发行对象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36元/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3、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172,955,974股,其中向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发行147,012,578股,向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5,943,396股。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将根据发行底价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4、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和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其中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147,012,578股,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25,943,396股。

      6、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锁定期安排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各自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偿还银行贷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1-10项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提请批准公司与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有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签署所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其他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等;

      3、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如国家或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变化,董事会可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选择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承销商)等中介机构;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份登记、限售及上市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授权董事会开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发行、申报、上市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至第八项议案,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5—07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在河南投资集团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21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公司与发行对象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36元/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3、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172,955,974股,其中向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发行147,012,578股,向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5,943,396股。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将根据发行底价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4、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和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其中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147,012,578股,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25,943,396股。

      6、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锁定期安排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各自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偿还银行贷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的1-10项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提请批准公司与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5-07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1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下简称“该次非公开发行”),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15年3 月 6 日、2015 年 6 月 13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详见公司第 2015-017 号、第2015-037 号、第 2015-043 号公告)。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2015 年 8 月 1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447 号)》(详见公司第 2015-053 号公告)。

      2、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44,210,52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85亿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3月10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4.75元/股。该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公司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自2015年6月1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宏观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公司于2015 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后续安排

      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坚定企业发展信念和经营理念,并积极采用多种方式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企业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对于因终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5—07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6),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3日起停牌;2015年9月30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7);2015年10月1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8),拟对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重大变更,新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可能涉及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10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终止原非公开发行方案(原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44,210,52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85亿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同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1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