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重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利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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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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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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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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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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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重庆
日期 2015-10-20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15-032
债券简称:11航民02 债券代码:12227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增加企业收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业务的审批,现将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委托理财实施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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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本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72700万元,其中已到期收回本金为57000万元,收益为363.09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57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无违约情形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阶段性闲置资金用于开展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987 公司简称:航民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