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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国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文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春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国本

      日期 2015-10-19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参会人员及会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骆驼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骆驼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同意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告临2015-06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5日 15 点

      召开地点: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5日

      至2015年1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骆驼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5)。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国本、刘长来、杨诗军、王从强、谭文萍、路明占、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驼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八楼)

      邮政编码:441003

      3、登记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 65 号

      联系人:王从强

      联系电话:0710-3340127

      传真:0710-3345951

      邮编:441003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与会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311 公司简称:骆驼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