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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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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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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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结构变动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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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61.61%,主要系期末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147.06%,主要系公司参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81.60%,主要系出口信用证占款增加以及内销部分产品公司核定信用担保额度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169.23%,主要系尚未结算的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24.44%,主要系尚未摊销的大修费用增加所致。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47.97%,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国元证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比期初分别增长210.34%、46.73%,主要系蒙维科技公司十万吨/年特种聚乙烯醇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9)无形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期初增长48.31%,主要系报告期末收购膜材料公司股权以及皖维集团土地使用权所致。
(10)开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开发支出比期初增长223.75%,主要系报告期末研发项目资本化增加所致。
(11)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偿付了到期的7亿元中期票据,致使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42.60%、54.3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92.57%。
(12)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268.94%,主要系报告期期末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13)预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70.86%,主要系预收的尚未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14)应付利息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59.87%,主要系2015年9月支付到期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15)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50.90%,主要系预提的运费、合同能源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16)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51.0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国元证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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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61.60%,主要系增值税免抵税额较去年同期增加,随征税也随之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资产价值损失同比减少69.21%,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金减少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3,378.62万元,主要系公司参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4)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79.46%,主要系公司参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53.14%,主要系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6)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34.34%,主要系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7)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51.70%,主要系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变动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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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0.24%,主要系报告期原材料价格下降,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920.3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投入较去年同期增加及收购子公司-安徽皖维膜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6,736.0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发行3亿元中期票据所致。
3.2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5年8月2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5】599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8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2015-030)。
(3)2015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2015年9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2元(含税)。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的意见,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6.48元/股调整为6.46元/股。公司于9月19日公告前述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
3.3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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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福胜
日期 2015-10-22
公司代码:600063 公司简称:皖维高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