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新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报表会计项目情况: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现金6500万元向雪峰科技增资1,000万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49%的股份。2015年4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5 年第 69 次会议审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并于201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1,000万股,持股比例为3.036 %。报告期末本公司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由按成本计量转为按公允价值计量,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股票价格为每股22.81元,因此本期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16,310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13,863.50万元。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建华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