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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5-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已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首次申购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追加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具体申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投资人当日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数量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本基金申购手续费为0,本基金转入其他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其他基金转入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为0。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人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3)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4)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6)自公告开放日起,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上述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与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大海洋战略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中国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股息率100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前海开源工业革命4.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7)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已开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和汇付天下天天盈借记卡支付)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享受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只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如遇业务调整或网上交易支付渠道规则变动,将另行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6.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6.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6.5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定投申购费率。

      6.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308

      电话:0755-83181190

      传真:0755-83180622

      联系人:曾季平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公司网址:www.qhkyfund.com

      客服电话:4001-666-998

      7.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8.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9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查询。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1-666-998)咨询相关事宜。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