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ST乐电 编号:临2015-04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2名(董事马骏、独立董事王全喜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周旺生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捐资扶贫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实施精准扶贫的要求,履行社会责任,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星星村捐赠15万元用于道路建设。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ST乐电 编号:临2015-04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中监事安艳清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接入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艳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捐资扶贫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