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慧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志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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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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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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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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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为加强营销团队建设,提高企业经营能力,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惠而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合肥惠而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审批手续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注册资本暂未到位,具体业务尚未开展实施。
2、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Whirlpool Corporation(惠而浦集团)已经做出将相关资产或业务与上市公司整合的承诺。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筹划关于发行股份购买相关承诺资产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 月14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5-023】)。
后因本次重组事项较为复杂,经公司申请,2015年8月14日和9月14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已经与惠而浦集团控制的关联公司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具体交易结构、以及交易的条款、条件尚待各方基于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相关工作成果进一步协商后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加以确定。本次重组的另一交易对象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其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属于家电制造业,公司目前尚未取得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正式出具的核准文件。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公司积极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并向多方咨询,进行了多次方案论证。截止本报告期公司与本次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签订了聘用协议、保密协议等文件。各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均正在进行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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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友华
日期 2015-10-27
公司代码:600983 公司简称:惠而浦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