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利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雨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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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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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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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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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申请2014年第二次注册发行6.5亿元短期融资券,2015年1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接受通知书》,本次短期融资券分两期发行,第一期3.5亿元已于2015年3月发行完毕;目前第二期3亿元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正启动发行中。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增加了公司的融资渠道,缓解了公司营运资金的压力,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根据湘江纸业关停并转搬迁至岳阳整体工作安排,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湘江纸业在岳阳设立了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分公司。报告期内,湘江纸业已逐步进行减产、设备停机清洗与检修;在省、市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正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人员安置方案,并就相关资产的处置征询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已基本完成岳阳建设项目的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对位于岳阳厂区内的建设场地进行了“三通一平”,开展了设备的技术交流工作。年内将进一步推动搬迁和建设实质性进展。
3、经2015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持有的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处置给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或其关联方。经2015年10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持有的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骏泰浆纸”)100%股权与泰格林纸持有的岳阳安泰实业有限公司及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持有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9.6%股权以及部分土地、固定资产、相关债权等进行资产置换。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为骏泰浆纸提供的生产经营性资金金额为14.96亿元。根据公司与泰格林纸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双方同意,前述资金由骏泰浆纸分三年分次还清(即2016年10月31日前付清总额的30%、2017年10月31日前付清总额的30%、2018年10月31日前付清总额40%),并由泰格林纸提供担保。骏泰浆纸占用的资金每年按占用余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资金使用费,并随同偿付资金一并支付。
详见公司10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上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4、经2015年6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5亿元,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用于偿还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目前该事项未实施。
5、2015年6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5年度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收购浙江凯胜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与凯胜园林股东刘建国、屠红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事项,以上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6、2015年7月14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林业资产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与诺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林业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林业产业基金,在林业资产领域总投资规模约50亿元,可采取分期方式实施,并先行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林场进行投资试点。
2015年10月23日,公司(乙方)与诺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丙方)三方签署了《合作开展林业资产证券化战略框架协议书》,甲、乙方作为基金发起人及资本运营及融资管理平台,进行基金产品方案设计并保证其可操作性,围绕相关合作,甲方可提供金融咨询服务;丙方作为林业资产证券化标的实施单位、运营管理及资产提升平台。三方试行起步规模为桉树中幼林林地10-30万亩,发行基金规模2-6亿元人民币,条件成熟时逐步扩大合作规模。甲乙双方发起设立基金并按相关约定在广西设立SPV公司,通过SPV公司以收购方式取得标的林地的林权,作为林地的持有人和管理人。丙方提供目标林地,与SPV公司签订林权委托经营协议。具体合作项目以三方(包含SPV公司)、相关方签署的具体协议的约定为准。该框架协议在经各自主管部门批准后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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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说明:1、公司与沅江纸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自2014年1月1日起受托管理沅江纸业除股东会、董事会权限以外的全部生产经营管理,期限三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欣
日期 2015-10-27
公司代码:600963 公司简称:岳阳林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