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越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森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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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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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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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上年末下降53.56%,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托收到账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203.15%,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研发相关新装备须采购相关存货而支付的预付货款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下降49.8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上年末下降44.54%,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部分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下降54.46%,主要是报告期支付了上年计提奖金所致;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上年末下降109.98%,主要报告期汇算清缴税金缴纳入库所致。
二、利润表
1、报告期营业总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56.67%,主要是报告期因公司上年11月份出售全资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2、报告期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下降57.90%,主要是报告期因合并范围变更导致营业收入下降而带来营业成本同时下降所致;
3、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下降47.42%,主要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变更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所带来营业税金及附加也同时下降所致;
4、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5.36%、31.66%,主要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5、报告期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60.83%,主要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变更及报告期公司归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6、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213.11%,主要是报告期收回部分货款及部分客户以货物抵充应收账款所致;
7、报告期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73.83%,主要是公司参股企业减少亏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493.17%,主要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4324.42%,主要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变更以及购置部分资产导致现金流出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45.48%,主要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变更以及归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事项
因2012 年、2013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14 年4 月29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ST)。2015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另经公司核查,公司也不存在其他涉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2015年3月2日开市时起,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25号公告。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
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4年11月24日、2015年1月23日,公司经申请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延期复牌公告》,计划最迟延期至2015年4月25日复牌交易并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相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停牌期间,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2015年3月31日,经慎重考虑,公司发布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068号、2014-082号、2015-005号、2015-033号等相关公告。
3、关于投资参股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事宜
2015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先期计划投资45万元持有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科光伏”)45%股份的基础上,根据源科光伏“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实施需要和投资匹配要求,以自筹资金对源科光伏增资;同意源科光伏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3,6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其中,精功科技出资金额由45万元增至1,620万元,北京钵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金额由55万元增至1,800万元,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由5万元增至180万元。上述投资均将用于源科光伏“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要的20兆瓦光伏电池组件将主要向公司采购。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39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该公司实际投资。
4、关于股东追加承诺的事项
2015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和股东孙建江先生分别承诺:其所持公司无限售股份13654.0587股、612.7044股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不减持。如出现违反前述承诺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所得全部上缴精功科技。截至到目前,前述股东均履行承诺。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44号公告。
5、关于公司前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事宜
2015年7月,针对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通知精神,公司前董事长计划自2015年7月14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46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增持尚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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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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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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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越顺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