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国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晓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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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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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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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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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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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国潮
日期 2015-10-28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5-03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5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14年发行的100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完成转股并退市,公司总股本由11,837,062,387股增加至13,600,689,988股。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本议案不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5-03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2014年10月发行的100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完成转股并退市,公司总股本由11,837,062,387股增加至13,600,689,988股。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不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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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