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汪东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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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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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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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每股收益事项的说明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每股收益计算依据如下:
1. 公司本报告期内完成向赛纳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合并方一般应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与合并日形成的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视同该主体一直存在产生的经营成果等。合并利润表应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及合并日实现的利润。
2.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按权重为1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比较期间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
3. 公司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每股收益列示为0.53元。具体计算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82,153,449.48元,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532,546,281(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422,736,618加上本次购买资产新发行股数109,809,663)。对比期每股收益为0.61元。具体计算为:对比期合并利润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61,064,686.96元,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425,257,205(根据反向并购计算的股数315,447,542加上本次购买资产新发行股数109,809,663)。
(二)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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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以交易总对价约6,297万美元向交易对方William K. Swartz、Michael L. Swartz、William L. London和L. Dale Lewis购买了Static Control Components, Inc.的100%股权。并于2015年7月17日完成了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股权的交割事项。相关公告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0月20日上市。相关公告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15年7月22号,公司披露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参与投资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的公告》,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分别完成珠海联芯投资有限公司、珠海中科金桥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目前,相关后续工作的开展尚在推进中。相关公告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15年10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后续工作。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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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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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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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公司法定代表人:汪东颖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5-101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