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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荣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素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素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本期末比期初增加454.6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较多,未贴现及背书给供应商;

      2、长期应收款,本期新增金额12,193,391.01元,系子公司欧菲智能对客户的销售收入,合同结算方式分期收款;

      3、在建工程,本期末比期初增加69.14%,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工程及设备投资增加所致;

      4、无形资产,本期末比期初增加55.07%;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末比期初减少75.96%,主要系预付购买DOC专利在本期专利权人变更手续,从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无形资产;

      5、应付票据,本期末比期初增加50.92%,主要系公司利用银行授信,开给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6、应交税费,本期末比期初减少73.74%,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末比期初增加147.2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8、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末比期初增加120.18%,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会计政策与税法差异。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本期同比减少5.31%,主要系触控显示全贴合业务中部分液晶显示模组由自购改为客户提供,导致收入下滑;

      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同比增加168.45%,主要系实缴增值税金额增加,相应的营业税金附加税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同比减少31.8%,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 本期比上期增幅203.44%,主要系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

      (三)现金流量表

      1、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期同比增加91.14%,主要系实收2014年度退税款增加和及时收到本期退税款;

      2、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期同比增加74.59%,主要系支付的增值税和各项税费较上期增加;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46.22%,主要系公司投资规模扩大,设备工程投入加大;

      4、投资支付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209.54%,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及新增投资威客网公司、德方公司所致;

      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期同比减少31.89%,主要系开展短期融资业务所致;

      6、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本期同比减少1118.94%,主要系8月份央行汇率调整,导致公司账面美元存款对人民币的变动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7月,公司与深圳德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投资”)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意向收购德方投资所持的深圳市融创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天下”)100%的股权,交易双方协商交易总价款不超过5.5亿人民币,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经过合理的方案设计,公司与德方投资在原《收购意向协议》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在此期间,融创天下及其子公司融创天下(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融创”)进行了内部业务重组整合,上海融创承接了运营商及智慧城市等业务,相关的技术、资产和人员一并转移到上海融创。调整后的收购标的专注于优质的运营商业务和智慧城市业务,与公司的发展方向更加匹配,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融创天下内部业务重组完成后,该标的公司成为德方投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德方投资一致同意收购标的为上海融创100%股权。

      2015年9月,公司与德方投资签订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德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融创天下(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书》,并于2015年9月10日和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融创天下(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德方投资现金收购上海融创100%股权,购买价格为43,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及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2、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文投集团”)展开全面深入合作,打造智慧城市、智慧旅游互联网+生态圈,并签署《互联网+建设全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事项。按照国有股权转让程序,陕文投集团将其所持的陕西云创意威客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客网”)30%的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参加竞买并摘牌,摘牌成功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公司以人民币3600万元人民币受让合同项下转让标的,即威客网公司30%的股权。

      3、为发挥陕西作为丝绸之路起点的区位优势和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战略优势,2015年10月,陕西省旅游局、铜川市人民政府、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文投集团”)和公司就“陕西智慧旅游综合平台”建设的全面合作达成《关于陕西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暨丝路慧谷产业园建设的战略合作协议》。

      4、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及报告期内进展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经2014年8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9月5日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系列文件。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财通基金-欧菲投资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欧菲1号)的一般级份额,欧菲1号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公司股票。欧菲1号计划份额上限为1.5亿份,按照20:9: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中间级份额和一般级份额,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为欧菲 1号优先级份额的权益提供担保,公司股东乌鲁木齐恒泰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额认购欧菲1号中间级份额。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4年11月14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完毕,购买均价为22.59元/股,购买数量为6,246,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6%,总金额为141,114,934.36元。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2014年11月14日至2016年5月13日。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经2014年11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和2015年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

      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1005万股欧菲光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975%)无偿赠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持有人获赠股份锁定期为所赠予的股票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过户。

      (3)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经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欧菲光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并授权董事会于2015年5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的议案》等系列文件。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欧菲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广发原驰·欧菲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广发原驰·欧菲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受让实际控制人股份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广发原驰·欧菲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3亿份,按照不超过3: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由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全部的次级份额,认购金额为7500万元。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完毕,购买股票808万股,买入均价36.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2015年5月27日至2016年5月26日。

      (4)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经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欧菲光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授权并于2015年8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系列文件。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前海开源欧菲光员工持股4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前海开源欧菲光4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普通级份额。前海开源欧菲光4号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在二级市场购买和持有公司股票,份额上限为2.5亿份,按照1.5: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普通级份额,由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全部的普通级份额,认购金额为1亿元。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分批购买公司股票,尚在进行中。

      5、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及核心管理团队增持情况及报告期内进展

      (1)18位核心管理团队增持

      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18位核心管理团队基于对本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于2014年12月30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5—327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本次增持属公司管理层个人行为。

      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6月24日期间,公司管理层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565,775股,已经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2)4位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财务总监李素雯、董事兼副总经理黄丽辉、董事兼副总经理唐根初、董事兼副总经理郭剑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于自2015年6月30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8000万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正在实施中。

      (3)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

      自2015年7月13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荣军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裕高(中国)有限公司或蔡高校先生以个人名义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23亿元,并承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正在实施中。

      (4)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团队增持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使核心管理团队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公司核心团队24人自愿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规模人民币19,400万元。

      本次增持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形式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本次增持的资产管理计划已设立并委托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全额认购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前海开源欧菲光5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普通级份额。该增持计划正在实施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5-091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