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 2015-086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8日开市起停牌2个交易日,现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30日开市起复牌。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经认真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条件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75,000,000股(含)。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该上限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3.52%,即不低于20.00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次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全文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投资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
2.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定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4.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监管部门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项作出修订和调整;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深圳证券交易所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
8.如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事项;
9.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全文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了布局汽车智能化领域,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3000万元合资成立上海鸿菲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机关最终核准的登记名称为准),公司持股比例为60%,深圳市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深圳市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全文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九、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的议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全文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 2015-087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7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经认真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条件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75,000,000股(含)。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该上限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3.52%,即不低于20.00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次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及股东权益的保障,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5-088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菲智能车联”)拟与深圳市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鸿科技”)共同出资成立上海鸿菲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机关最终核准的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上海欧菲智能车联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众鸿科技现金方式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众鸿科技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21%,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拟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鸿菲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法定代表人:张龙兵先生(由上海欧菲智能车联委派)。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汽车电子行业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及股权结构:上海欧菲智能车联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众鸿科技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
■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文化创意园)AB座五层A50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军;
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车载电子系统的研发设计服务,包括车载电子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控制软件与应用软件的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等。众鸿科技紧跟全球车载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趋势,研发差异化的车载电子系统解决方案,并向客户提供嵌入式控制软件、应用软件的系统控制处理器和系统应用处理器模组及其相应的产品设计。
公司本次投资行为尚需公司同众鸿科技签订正式投资合同,确定具体条款,最终须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并履行相应的公司注册手续。
众鸿科技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目前正在大力布局汽车智能化领域,中控是智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入口。众鸿科技作为国内车机领域排名前列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拥有完整的研发团队、成熟的平台及前装和后装产品开发经验,同时众鸿科技在车联网领域也有一定的产业布局,在超大屏车机、Android、YUNos系统、手机互联、北斗都有成功经验和核心技术积累。
通过与众鸿科技的合作,可以提升公司实力,加快在汽车中控市场的开拓,同时也能集成公司现有的智能驾驶、车联网产品和技术,力争在未来 3-5 年内成为国内外汽车生产商和用户信赖的智能产品供应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2)存在的风险:
汽车中控智能化趋势刚刚兴起,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方向面临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管理,快速应对市场变化。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5-089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议案事项公告。
一、事项概述: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对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授信额度 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将此授信额度续期一年。该授信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司原集团授信额度8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本项集团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其中公司的授信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全资子公司的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对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原综合授信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将此授信额度续期一年,该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三)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南昌昌北支行对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原授信额度6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昌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对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有授信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将此授信额度续期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两年。该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对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有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将此授信额度续期两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对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原有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六)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对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原有授信额度4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将此授信额度续期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对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原有授信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增至不超过30,000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公司及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103,061.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截至2015年0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 1,500,458.1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598,300.3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868,501.22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736,390.46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65,767.35万元人民币。
(二)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
法定代表人: 罗勇辉
注册资本:30,94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纳米材料研发、销售服务及相关设备的研究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 2015 年 06月 30 日,资产总额287,972.4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4,422.5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59,943.9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235,298.38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8,251.51万元人民币。
(三)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黄家湖路
法定代表人:蔡华雄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5年6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350,398.8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83,321.7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74,064.1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153,248.92 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3,828.16万元人民币。
(四)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2015年6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277,792.4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5,270.3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02,684.14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182,055.95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466.15万元人民币。
(五)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蔡华雄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2015月6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266,720.3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5,469.6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31,842.4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149,982.68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21,268.01万元人民币。
(六)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注册地点:江西南昌高新区京东大道1189号
法定代表人:蔡华雄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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