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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邢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财务指标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基本每股收益增长65.00%,主要原因是本期净利润增加66.65%所致。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增长33.45%,主要原因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下降43.83%,主要原因为年末销售回款集中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办理托收所致。

      3、应收账款增长84.55%,主要受客户付款习惯的影响,回款集中在四季度所致。

      4、预付账款增长38.11%,主要原因为咨询及采购业务预付款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56.14%,主要原因为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增长104.83%,主要原因为本期对供应商账期调整,延长账期所致。

      7、预收账款增长91.48%,主要原因为收到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三)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财务费用下降51.78%,主要原因是由于利率下降,导致本期贷款利息比去年同期减少,以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期到期收到利息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增长57.57%,主要原因为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下降83.89%,主要原因为收到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4、营业利润增长78.26%,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及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上升及财务费用下降所致。

      5、利润总额增长62.28%,主要原因同上。

      6、所得税费用增长49.33%,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7、净利润增长66.65%,主要原因与(三)4相同。

      (四)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35.27%,主要原因为收到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100.15%,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下降53.01%,主要原因为本期投资支出减少所致。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94.00%,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期继续持有,本期未产生现金流所致。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84.39%,主要原因同上。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下降99.99%,主要原因是去年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长117.28%,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上市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偿还贷款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121.71%,主要原因是去年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的临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公司股票自 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1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公司股票自2015年1 月14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停牌后,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朱善忠、朱善兵、洪亮购买其持有的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此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公司于 2015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454号)。公司于 2015 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5 年 9月14日答复并上报证监会。公司于 2015 年 9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目前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57)。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及资产优化的进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2500万元人民币与南通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富投资”)共同发起和募集设立产业并购基金。2015年4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并购基金管理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前,并购基金正开展项目遴选及调研工作。

      3、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2015年7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6,000万份,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将通过二级市场以不超过22元/股的价格购买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截止2015年9月30日,该计划已从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547,080股,交易均价为19.22元/股,成交金额合计29,742,066.68元,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5%。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购买部分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5-086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事项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5-087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监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事项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5-088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事项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朱善忠、朱善兵、洪亮签订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事项的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约定协议书》),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为进一步防范因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门森达”)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可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间接给上市公司的股东的权益造成的损害,朱善忠、朱善兵、洪亮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等额于本协议约定的对外担保余额(即11,863.4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放于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朱善忠、朱善兵、洪亮各自应存放的现金金额按照本协议签署时其各自持有海门森达的股权比例计算。

      2、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若海门森达因交割日之前的对外担保事项承担担保责任而导致损失的(包括海门森达在本协议签署后至交割日期间因对外担保事项而造成的损失),则上市公司有权以朱善忠、朱善兵、洪亮所存放之现金全额补偿海门森达,而无需取得朱善忠、朱善兵、洪亮同意。

      3、协议各方同意,随着海门森达对外担保余额的下降,朱善忠、朱善兵、洪亮有权要求相应减少其存放于上市公司的现金金额,但减少后的存放现金金额不得低于海门森达对外担保余额。

      4、在朱善忠、朱善兵、洪亮将现金存放于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期间,上述各方有权要求上市公司以其所存放之现金购买相关可随时售出变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市公司应予以配合。存放现金产生的所有孳息(包括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收益)归朱善忠、朱善兵、洪亮所有。

      5、朱善忠、朱善兵、洪亮承诺,本协议签署后,海门森达将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备查文件

      1、《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事项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4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