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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44 公司简称:华银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邹嘉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分析:

      2015年三季度,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33.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8%;完成上网电量124.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5%;实现营业收入54.52亿元,同比增加4.46%;实现利润总额3.66亿元,同比增利4.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6亿元,同比增利4.3亿元。

      2015年三季度,公司实现电力销售收入51.56亿元,同比增加0.84亿元,增幅1.66%。其中:因上网电量同比增加4.63亿千瓦时,增加销售收入1.95亿元,上网电量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抢发电量,同时来水较去年同期偏晚汛期持续时间要少于去年,省外购电同比有所减少,形成公司机组利用小时增加。因销售电价同比减少,减少销售收入1.11亿元。

      公司2015年度三季度发电装机容量为554.57万千瓦,同比持平。各电源种类上半年发电及电价情况如下:

      ■

      2015年三季度,公司实际发生电力销售成本41.64亿元,同比减少3.08亿元,降幅6.88%。其中燃料成本22.91亿元,同比减少4.21亿元。因燃料单位成本下降影响燃料费减少5.26亿元,其中因入炉标煤单价同比下降135.33元/吨影响燃料费减少5.18亿元;因供电量增加影响燃料费增加1.05亿元。

      截至2015年9月底,公司拥有资产总额208.7亿元,负债总额170.1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8.54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38.4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1.53%。

      2、资产负债总额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

      (1)公司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0.88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承兑汇票对外支付减少。

      (2)公司应收帐款期末比期初减少7.66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加强电费及其他销售收入的回款。

      (3)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增加1.23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增加对外投资1.23亿元。

      (4)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1.37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司所属子公司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预付土地变性费用本年度转无形资产。

      (5)公司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减少6.92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按期偿还借款。

      (6)公司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6.32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按期偿还应付票据。

      (7)公司应付帐款期末比期初减少5.51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对外欠付的燃料款、工程款、设备款减少。

      (8)公司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0.73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司增值税留抵比年初增加。

      (9)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13.58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司按期偿还贷款。

      (10)公司长期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5.75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调整融资结构,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

      (11)公司递延收益期末比期初增加3.57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融资租赁资产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12)公司股本期末比期初增加10.69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而增加的股本。

      (13)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比期初减少2.48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了所属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属子公司少数股权比例减少。

      3、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变动情况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说明: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52亿元,同比增加2.33亿元,增幅4.46%。其中:(1)公司电力销售收入同比增加0.84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因上网电量同比增加4.63亿千瓦时,增加销售收入1.95亿元。因销售电价同比减少,减少销售收入1.11亿元;(2)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增加0.5亿元;(3)公司下属子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增加,增加销售收入0.18亿元。

      营业成本变动情况说明:公司发生营业成本44.61亿元,同比减少1.66亿元,降幅为3.59%,其中,(1)电力销售成本减少3.08亿元,其中,因发电量增加而增加煤炭消耗量,增加营业成本1.05亿元;因煤价下降减少营业成本5.26亿元;(2)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成本增加0.44亿元;(3)公司下属子公司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增加,增加销售成本0.11亿元。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发生销售费用803.39万元,同比减少231.23万元,降幅22.35%,主要是公司加强费用管控,有效降低成本支出。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发生管理费用9321.42万元,同比增加381.28万元,增幅4.26%,主要是公司本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成本费用支出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发生财务费用5.7亿元,同比减少0.86亿元,降幅13.24%,主要是一至三季度央行两次降息,同时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短贷换长贷及提前归还贷款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加大往来清理及电费收入回笼,降低资金成本。 

      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情况:

      公司本月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唐耒阳发电厂成为公司分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上一年度公司及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大唐耒阳发电厂均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因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 2014 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有关主要资产、负债、权益及损益追溯调整情况见下表:(单位:元)

      ■

      ■

      (单位:元)

      ■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2015.9.30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中证报和上证报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规范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

      1.不迟于3年内将湖南地区的优质电力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华银电力。

      2.大唐集团拟注入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拟注入资产不出现公司预测的盈利能力下滑等不利变动趋势;

      (2)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其中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增厚趋势;

      (3)拟注入的资产必须符合上市条件,其中包括权属清晰、审批手续完善等。

      履约方式及时间

      公司向大唐集团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购买大唐集团在湖南地区的优质电力资产;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为兑现承诺,公司董事会召开2014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九项事关重组资产的议案,启动资产整合工作。2015年6月26日公司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21号),目前重组事项已完成(详见2015年9月30日中证报、上证报《详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现大唐集团在湖南地区电力资产尚有:1.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600MW。大唐集团参股49%。2. 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1.9 MW。大唐集团控股66.23%。

      由于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佳,不能保证持续盈利能力,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很小,且存在股东人数分散难以确权的问题,因此上述两个资产不能满足资产注入的需要。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邹嘉华

      日期 2015-10-30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5-5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5年10月15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9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邹嘉华、梁永磐、寇炳恩、刘传东、张亚斌、冯丽霞、傅太平、易骆之、侯国力、周浩、罗建军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栗宝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对相关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如下调整:

      聘任刘传东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成员如下:

      傅太平(主任委员)、张亚斌、刘传东。

      经回避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5-56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应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1,648,000元。”修改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1,124,274元。”

      二、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11,648,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11,648,000股,其他种类股0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781,124,27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81,124,274股,其他种类股0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由于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15-57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公司本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8日

      至201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7次会议决议通过,见2015年8月4日中证报、上证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12日上午9:30-11:30, 下午3:00-4:30。

      公司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

      联系电话:0731—85388088、85388028。传真电话:0731—85510188。电子邮箱:hy600744@188.com

      邮编:410007

      联系人:冉红燎、汤俊驰。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无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