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高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 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 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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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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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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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期末数较年初数、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变动较大的情况说明:
1. 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公司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所致;
2. 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63.56%,主要是本期押金及备用金、餐饮公司门店转让款的增加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39.85%,主要是本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4.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公司与新希望合作项目前期投入1,500万元所致;
5. 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123.03%,主要是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6. 工程物资:期末比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奶牛养殖分公司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100%,主要是本部用友NC项目和速食品分公司预付设备采购款的减少所致;
8. 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兑付所致;
9. 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减少91%,主要是本期支付了华润五丰的股利所致;
10. 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210.65%,主要是本期增加了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应付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产手续保证金所致;
11. 财务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73.20%,主要是公司银行借款和借款利率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2. 投资收益: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重组前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致使本期增加了银行理财收益;
13.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63.67%,主要是本期伤残、工伤赔偿金减少所致;
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74.13%,主要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和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4.55%,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10.12%,主要是本期吸收投资、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64.19%,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63.46%,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5.14%,导致净利润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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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高生
日期 2015-10-30
公司代码:600965 公司简称:福成五丰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