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明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晓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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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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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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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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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2.48元/股,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3月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80,700万股(含80,7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和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15日实施完毕,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2.47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81,000万股(含81,000万股)。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证监会已受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发行债券的数量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数量和期限的议案》,调整后发行方案中发行债券的数量和期限分别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受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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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针对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于2015年7月11日承诺:计划未来6个月内(自复牌之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交易所允许的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00万股,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2015年9月30日,泰盛实业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90,000股,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9月2日、9月3日、9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初步测算,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一定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产能增加,营收规模扩大。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名称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明武
日期 2015-10-28
公司代码:600567 公司简称:山鹰纸业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