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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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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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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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163.92%,主要是收到未到期应收票据所致。
2. 应收利息比期初增加234.89%,主要是定期存款到期利息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141.13,主要是往来款及暂付投资款所致。
4. 工程物资比期初增加66.59%,主要是投入基建材料所致。
5. 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减少32.24%,主要是坏账准备计提减少,递延所得税相对减少所致。
6. 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121.51%,主要是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7. 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50.88%,主要是收到客户预付销售货款所致。
8. 股本比期初增加180.00%,主要是资本公积转增所致。
9. 资本公积比期初减少39.10%,主要是转增股本所致。
10.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7.74%,主要是定期存款减少及贷款利息支出所致。
11.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32.73%,主要是收回以前年度欠款所致。
12. 投资收益增加,主要是投资抚顺银行股份,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6.43%,主要是销售产品收到现金减少及支付其他经营活动现金增加所致。
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49.94%,主要是定期存款到期收回及暂付对外投资所致。
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利润分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7月2日开市起停牌。鉴于本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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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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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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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