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37 公司简称:浪莎股份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翁荣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海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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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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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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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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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2015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1亿元人民币,弥补母公司遗留亏损1亿元。本次实施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1亿元,已于报告期内2015年9月16日、17日、23日、25日分红到账(母公司)。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按照《中国证监会【2015】1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公司大股东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承诺正常履行中。
2、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于2015年5月29日起停牌,后公司终止了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 年8 月25日起复牌并承若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承诺正常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市场持续疲软,销售收入下降,预计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将超过50%。
公司名称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翁荣金
日期 2015-10-29


